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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阳泉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阳泉市政府 www.yq.gov.cn 2018-07-10 00:00

阳政办发〔201861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阳泉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

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

《阳泉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73

  

 

阳泉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科学推进全市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努力构建与我市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具有阳泉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把阳泉打造成为全省领先、全国知名的现代宜居健康养生养老目的地,根据民政部、国家发改委《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民发〔2016107号)、《山西省“十三五”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阳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养老服务业发展所面临的形势

(一)“十二五”期间取得的成绩

“十二五”期间,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健全老年社会保障制度,不断丰富老年精神文化生活,努力探索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全市养老服务业取得长足发展。五年间,全市累计床位数达到8084张,达到每千名老年人33张。

一是顶层设计逐步完备,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构建起养老服务业发展政策框架,面向养老服务机构、社会组织、投资企业及老年人等对象推出财政补贴、税费减免、价格优惠等政策。

二是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建设,不断增强示范托底能力。早在2012年,我市就在全省率先实现乡镇中心敬老院全覆盖,累计投入8000多元。全市“五保”老人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养老服务对象由过去的“五保”老人,逐步覆盖到全社会有需求的老年人群体。

三是依托社区,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经过多年探索与实践,我市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模式初现雏形,共建成各类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455个。

四是政策扶持,推动民办养老机构迅速发展。我市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两轮驱动”的发展思路,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运营补贴、贷款贴息等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

五是积极探索,构建“医养融合”发展新模式。出台《关于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积极探索医养发展新模式,实现从单一养老向“防、治、养、护”一体化转变。

(二)养老服务业发展所面临的形势

按照国际通行标准,我市2005年步入老龄化社会。截至2015年底,全市户籍总人口132.16万人,其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约为23.64万人,占总人口的17.89%,预计2020年末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31.5万人。随着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出生人口陆续步入老年,老年人平均寿命普遍提高以及城乡一体化发展所带来的人口加速流动,老龄化形势将日趋严峻,老龄人口不仅基数逐年加大而且高龄化、空巢化情况将日益严重,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所占比例也将持续加大,养老服务业发展将面临严峻挑战。尽管“十二五”期间,我市的养老服务业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完善,养老服务标准化程度不高,养老服务队伍专业人才短缺,以及养老产业发展滞后等,仍是制约我市“十三五”期间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瓶颈。面对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现状和日趋严峻的老龄化形势以及日益凸现的巨大养老服务市场需求,“十三五”时期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我市的养老服务业发展既面临严峻挑战也将迎来难得发展契机,抓住机遇,迎难而上,制定科学合理的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明确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将为我市养老服务业实现大发展快发展提供动力和保障。

(三)发展养老服务业优势、思路

1.发展养老产业的优势。2014年,我市入选中国养老城市排行榜50强,成为山西省唯一入选的城市。这次评选,采用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城市竞争力2013年度排名》中宜居指数位于前百名的城市作为基础样本,又重点参考了气候条件、空气指数、医疗指数、交通指数、消费指数等重要指标。可以看出,阳泉作为一座老工业化的中小城市,有着众多便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先决条件。

    独特区位。我市处于晋冀交汇处,是环渤海经济带和东南沿海发达地区与中西部地区互相输送物资、产品、技术的必经地,具有承东启西、东进西联、双向支撑的战略地位;紧邻太原、石家庄两大城市,具有较强的区域中心城市的辐射力、吸引力和带动力。

旅游资源丰富。目前,全市A级景区12家,其中AAAA级景区4家,AAA级景区5家,AA级景区2,A级景区1家。星罗棋布的名胜古迹和丰富多姿的自然景观交织,构成独具特色的旅游资源。城市环境优美。有各类城市公园8个,休闲广场10个,各类小游园30多个,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5.9%,城市绿化覆盖率40.77%,人均绿地面积9.57平方米。藏山、药林山、翠枫山、大汖温泉等景区都是我市很好的旅游康养胜地。

此外,我市自然资源丰富,工业体系较完备,城镇化率高,有着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发展养老产业有着较好的基础。

2.发展思路。发展养老产业应立足我市的产业发展基础和区域优势条件来进行。我市所拥有的区位交通优势,自然风光优势、人文资源优势、绿色农产品优势和医疗及教育优势,为我市打造独具特色的养老产业提供了有效保障。为此我市养老产业的发展思路应围绕“五个并行”即“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并行、服务本地和辐射外地并行、服务供给和产品供给并行、人群输入和人才输出并行、市县联动和因地制宜并行”来定位。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发多层次、多方面养老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十三五”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晋政发〔201416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7168号)和《山西省“十三五”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坚持“养老事业撬动养老产业、养老产业带动养老事业”的发展理念,以承接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以健全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为重点,以落实全省“一区两片”健康养老产业格局,构建健康养老中心区,培育壮大养老产业为突破,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方面养老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加大政府托底保障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投资养老服务业,实现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着力把阳泉打造成为全省领先、全国知名的现代宜居健康养生养老目的地,为我市全面挺进全省第一方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主体,多元发展。加强顶层设计,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落实民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财政部等十三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的通知》(民发〔201725号),大力营造公平、开放、可预期的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充分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扶持引导社会力量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鼓励支持民间资本、保险资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等多种社会资本和投资主体进入养老服务领域,重点发展规模化、连锁化养老机构和护理型医养结合机构,着力推进康养园区和康养小镇建设,以满足养老服务多样化需求。

2.坚持政府托底,加大投入。市、县两级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进一步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财政投入力度,重点保障对政府兜底养老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的投入。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发挥好政府在基本养老服务方面的兜底作用

3.坚持因地制宜,注重特色。要创新养老服务业发展理念,突出居家养老的基础性地位,提升社区养老服务的专业化水平,优先发展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推动居家、社区、机构养老的协调联动发展。要发挥当地的区位、自然、人文、资源和产业优势,因地制宜,打造各具特色的养老服务业发展新业态。

4.坚持市县联动,整体推进。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在市级规划框架内,各县(区)政府要立足当地实际,制定符合实际需求的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突出市县联动效应,强化各县(区)的属地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整体合力,推动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目标顺利实现。

三、“十三五”养老服务业发展目标

2020年,基本建成涵盖养老服务供给体系、保障体系、政策支撑体系、需求体系、放管服体系“五位一体”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具有阳泉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十三五”期间,全市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要达到35张。要加强公办保障性养老机构建设,完善政府兜底功能。全市新建公办养老机构5家,新增床位1000张。吸引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投资,促进民办养老机构快速发展。新增民办养老机构15家,新增床位1200张。实施幸福工程,加快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通过购置、租赁等方式,在全市城市社区建设86个日间照料中心,在全市农村建设305个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基本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居家老年人。健康养老园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养老产业规模明显扩大;养老服务产品更加丰富, 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养老服务监管机制基本建立,平等参与、竞争有序的养老服务业市场环境基本形成,国家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培养养老专业技术人才500人。“十三五”期间,力争培育孵化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60家,打造3-5家知名养老服务品牌,努力使我市成为国内知名的养老服务改革区、现代宜居健康养生养老目的地。

四、“十三五”养老服务业发展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建设

1.立足实际,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各县(区)要结合当地养老服务业发展需求,组织安排具备专业资质的机构,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对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服务设施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发挥规划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引领作用,以规划助推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各县(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要在2018年编制完成。

2.补齐短板,加快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短板,在“十三五”期间必须将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置于优先发展的位置,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以及具有综合功能的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和具有饮食服务功能的老年餐桌建设。要采取政府搭台、市场运作的方式,与国内外知名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合作,以市带县分级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以“互联网+养老”这种全新的居家养老O2O模式,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借鉴上海幸福9号运营模式,引入管理团队,创新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理念和服务模式;借鉴苏州居家乐服务中心运行管理机制,整合各种养老服务资源和为老服务社会组织机构,为居家老人提供紧急呼叫、家政预约、健康咨询、物品代购、服务缴费等适用老年人的服务项目,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规范化、个性化定制服务。通过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的规范运行和有效监管,努力实现居家老人养老服务需求的全覆盖。养老服务设施要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根据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分区分级进行规划建设。各县(区)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要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和建设标准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做到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其他未达标准的社区要分期分批按规定标准于2020年前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设施,确保达到规定标准要求。未经法定程序,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一律不得挪作他用。到2020年全市要建设35所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和50个社区老年餐桌,实现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要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持续推进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幸福工程建设,重点保障已建成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长效运行。到2020年,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实现千人以上行政村全覆盖,并力争覆盖60%以上行政村。

3.提档升级,加快公办、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加快公办养老机构建设进度,市养老公益苑是市级公办的大型综合性养老机构,总投资9800万元,建筑面积17500平方米,建成后可提供500张以上床位,并于20189月投入使用。建成后可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综合性服务,将极大地提升我市社会化养老服务水平,同时起到积极的行业示范和引领作用。盂县、平定、矿区、郊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也已在建中,力争加快工程进度,尽早投入使用,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保障作用,重点为“三无”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积极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落实《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养老机构公建民营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晋民发〔201671号),开展“公建民营”试点工作。各县(区、市)要选择条件成熟的公办福利中心和敬老院开展公建民营试点,在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养老用途不改变、服务水平明显提高的前提下,通过公开招标或委托经营的方式,依法合规交由社会力量运营。通过给予运营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公建民营机构发展。到2020年公建民营机构要达到各级公办养老机构总数的30%以上。发挥市场导向作用,加大扶持引导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力度。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若干措施通知》(晋政发〔201539号)和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大力扶持引导社会力量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分规模、分层次、分类型投资建设养老机构,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在加强公办、民办养老机构硬件设施建设的基础上,全面实施提档升级工程,制定养老机构规范化管理标准,开展公办、民办养老机构星级示范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全市公办、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至2020年全市所有公办、民办养老机构全部达到星级标准。

(二)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建设

1.促进医养融合深度发展。全面加强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大力拓展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服务功能,实现养老资源与医疗资源无缝对接,为全市老年人提供安全舒适的养老环境和规范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鼓励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可根据床位规模申请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临终关怀机构等医疗机构、或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机构,也可采取与周边医疗机构签订合同协议方式,开辟绿色就诊通道,为入住老人开展医疗服务。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以收住失能、失智、高龄病残老人为主的医养融合型养老护理机构。对经当地卫生计生部门和民政部门批准,许可设立的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可享受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阳政发〔20162号)规定的扶持政策。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加强合作,增强养老功能,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并为老人开展医疗康复服务。要进一步转变服务模式,与社区老年人建立家庭医疗契约服务关系, 为老年人提供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家庭病床等服务。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落实老年医疗服务优待政策,为老年人开通绿色通道,提供就医便利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开展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健康管理等基本服务,切实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的为老服务能力。加强基本医保对医养结合的支持,对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纳入城乡医保定点范围,落实国家规定的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政策。规范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将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到2020年,平定、盂县、郊区要立足当地卫生医疗资源优势,至少兴建1-2所规模在100张床位以上的医养结合型护理院,全市所有医疗机构开通为老年人提供优先挂号、优先就医等便利服务绿色通道,100%三级综合医院、50%的二级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入住养老机构和居家老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为入住老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2.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加快推进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分级分类培养养老服务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加快建设一支专业人员、志愿者和社会工作者相结合的养老服务队伍。以“专科院校为载体,多点培训为支撑”,构建多层次养老人才培训模式,并为专业人才搭建“培训-实践”通道,为本地养老服务提供人才的基础上,向全国输送养老专业人才,成为全国养老人才培训的知名地区,让培训产业化发展。鼓励支持执业医师、护士到各类民办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从业,切实提升养老机构医疗护理水平。积极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和技能培训。“十三五”期间,至少完成280名养老护理员培训就业。养老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医疗、护理、心理、营养、社会工作等专业技术人员,有条件的须配备法律工作者。推动社区居委会组织开展养老服务志愿者活动,搭建志愿者为老服务平台,定期不定期组织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咨询、精神慰藉、法律援助等服务,并使之常态化、制度化。在养老服务领域引入社会工作理念,培养和建设社工队伍,鼓励社会工作者积极参与养老服务,针对老年人生理、心理特点开展服务,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三)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政策支撑体系建设

围绕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制定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政府购买服务、医养融合、财政资金投入、养老服务人才培育等政策,形成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体系,打通养老服务业发展政策支撑的“最后一公里”,推动全市养老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

1.建立政府赠送居家养老服务组织保险制度。为有效降低养老服务组织运营管理风险,建立由政府出资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购买综合职能保险制度。积极争取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探索长期护理的保障范围、参保缴费、待遇支付、管理办法、运行机制等体系建设,力争“十三五”期间形成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框架体系。

2.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取得符合条件的免税收入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全额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3.落实土地供应政策。市、县两级政府将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年度用地计划。对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建设项目,国土部门应优先给予用地保障。经养老主管部门认定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用地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

4.加强金融政策扶持。支持金融机构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推进健康养老服务工程。对规模较大、发展看好的民办养老机构给予信贷支持,简化审批程序,实行优惠利率。支持拓宽信贷抵押担保物范围,允许民办养老机构利用有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产权明晰的房产等固定资产办理抵押贷款。

(四)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评估体系建设

1.建立统一的需求评估体系。培育和发展养老服务评估机构,制定完善政府、社会和市场分类轮候及机构、社区、家庭和个人分类养老的评估标准和办法。定期对老年人健康状况等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其享受福利服务的层次类型、轮候顺序及政府补助资格。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技能和服务质量开展评估评审,推动养老服务机构升级达标。

  2.建立统一的经济状况审核体系。依据家庭资产、收入等经济状况,确定享受政府基本养老服务补贴的标准和条件,利用居民经济收入核对系统等手段,探索逐步对申请享受政府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老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开展审核。制定享受财政养老服务补贴的标准,对符合标准的老人,依据享受财政养老服务补贴标准,由政府对其入住养老机构、购买助老服务和紧急救援服务等给予适当补贴。

(五)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放管服体系建设

    认真贯彻民政部等十三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的通知》(民发〔201725号)文件精神,按照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部署要求,创新工作思路,坚持流程简化优化、管理依法合规、服务便捷高效的原则,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放管服体系建设。

    1.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要整合审批流程,将投资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工程项目审批流程整合为项目审批(或项目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规划报建、施工许可4个阶段,并分别明确牵头部门,发改部门负责牵头项目审批(或项目核准、备案)阶段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牵头用地审批阶段工作。城乡规划部门负责牵头规划报建阶段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牵头施工许可阶段工作。每个审批阶段由牵头部门统一受理,实行并联审批。市、县两级各牵头部门要依照有关政策法规要求,在2018年内研究出台具体办法措施,规范养老服务投资项目审批报建手续。

2.加强养老服务行业监管。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国家、省法律法规的规定,立足阳泉实际,探索建立养老服务机构准入、退出登记的具体办法。探索部门联动,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和养老服务组织监管的长效机制。加强养老机构分类管理和服务。制定养老机构分类管理办法,根据法人性质、运营模式、服务对象等对养老机构进行分类管理。明确各级各类养老机构的定位,以及相应的服务标准、医疗服务资质,推动养老设施、服务管理、照护等级评估等标准化建设。加强养老服务队伍资质服务,对于养老护理员队伍实行持证上岗制度,2020年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要达到90%以上,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素质水平。

3.提升推动养老服务发展能力。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养老服务供需信息和养老许可信息,强化政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加大优惠扶持力度,转变运营补贴发放方式,各地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发放方式应逐步由“补砖头”、“补床位”向“补人头”转变,依据实际服务老年人数量发放补贴。对服务失能老年人的补贴标准应予以适当倾斜,对提供相同服务的经营性养老机构享受与公益性养老机构同等补贴政策,不断提升政府服务养老服务发展的能力。

(六)鼓励、扶持养老服务企业和各类社会组织创业孵化

在大众创业的背景下,立足本地养老服务需求、把握国内养老服务市场,打造创业服务平台,扶植养老服务相关的各类社会组织,鼓励养老服务企业创业、扶持养老服务企业发展,打造养老服务组织孵化基地,培育一批养老服务中小企业、创造3-5个养老服务知名品牌。

主要包括: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如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服务企业;老年文体娱乐企业,如老年旅游、老年体育健身、老年活动&赛事举办等企业;养老信息服务企业,如居家网络信息服务企业、老年电子商务企业、O2O养老信息技术企业等;老年专业服务企业,如法律咨询服务、老年金融服务(理财、信贷、保险)等企业;机构养老服务企业,如养老院运营企业等。

(七)构建多维养老服务集群

打造集居家养老、医疗养老、智慧养老、文化养老、价值养老等多维养老于一体的养老服务集群、养老综合体。

其中,居家养老以城区、矿区为先行区,打造立体养老服务网点,为老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代购和康复护理、果蔬配送、精神慰藉、理财、法律维权、文体旅游等服务,经验成熟后向各区、县推广。我市矿区大村老年公寓,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院内为花园式设计,采用居家养老模式,拥有集厨房、客厅、卧室、独立卫生间等室设施配备齐全的34套窑洞式房间,计划在2018年开始,投资3000万元,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设计床位280张,把原有村民旧住宅进行改造成为庭院式养老之家,成为休闲观光养生为一体的养老模式。

医疗养老要充分发挥现有医疗机构的优势,利用已有的三甲医院、社区医院等,发挥医养结合和医联体优势,将市城区范围内的养老机构都能与医院快速衔接和绿色转诊。

智慧养老以搭建虚拟养老院、养老服务网站、养老服务软件平台为基础,线上和线下相结合,在开发智慧养老平台的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线下养老服务网点的建设。

文化养老则要充分利用我市的教育资源和文化设施优势,鼓励社会资本利用现有的文化教育设施为老年人的搭建再教育平台,丰富老年人的晚年生活。

价值养老是以发挥老人余热、让老年人实现自我价值为出发,让退休老人、有一技之长的老人通过再就业、志愿活动等途径再次实现其社会价值,实现老人最高层次的养老需求。

(八)推进养老产业发展载体工程和支撑平台建设

围绕全市养老产业发展方向,加快推进养老产业发展的载体工程和支撑平台建设。

1.养老产业载体工程建设重点围绕“五个一”来推进。即着力打造:“一个智慧信息服务中心”,以政府购买为保障,构建老年居家呼叫服务和应急救援服务系统,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一电通”、“一键通”;“一个养老人才培训集群”,构建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以及技术培训相结合的养老产业人才培育体系;“一批养老创新孵化基地”,以外部养老服务品牌组织和本地骨干企业和社会组织为带动,围绕养老健康服务领域创建多个中小企业和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一批居家服务示范站点”,引入专业居家养老服务企业或社会组织,在重点街道、县区设立居家服务示范站点;“一批特色养老服务集群”,进行统一城乡规划布局,建立多个高端养老健康园、特色养老服务园区。通过“五个一”工程培育智慧养老云服务中心和虚拟养老院、老年护理学院、老年大学、健康养老产品工业园、O2O居家养老服务圈、医养结合养老、乡村养老、养生养老、老年健康城、老年商业、老年文娱(旅游、休闲、运动等)服务、老年咨询(法律、理财、婚姻等)服务、老年家政服务等养老服务新业态,促进相关新兴项目落地生根。

2.养老产业支撑平台建设重点围绕实体和虚拟两个平台来推进。实体平台:一是企业研发创新平台,为工业生产企业提供工业研发医药科研、公共实验等服务,针对信息服务企业、养老服务型企业,引导企业开展技术创新、业态创新和品牌创新;二是老年产品商贸平台,打造集研发设计、信息咨询、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为一体的老年产品商贸平台;三是老年综合服务中心,为老年人群提供信息咨询、健康评定、就业创业等综合服务,为相关服务企业提供政务服务、法律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等。虚拟平台:一是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借助可穿戴设备、智能化设施,实现老年人跟踪定位、紧急情况识别和自动报警呼救等功能,直接对接老年信息服务中心;二是老年医疗信息平台,整合和共享老年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资源,建成市、县两级老年医疗服务信息平台;三是老年金融服务平台,建立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支持发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养老保险等,同时整合本地金融机构、保险机构,为老年群体定制风险低、收益稳的专属金融理财方案。

各县(区)应将本养老产业发展规划所确立的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打造的“五个一”载体工程和实体和虚拟两个支撑平台建设的有关内容进一步加以具体细化,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计划,加以全力推进,使全市养老产业实现质的飞跃。

五、“十三五”养老服务业发展组织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业发展工作,将养老事业发展和养老产业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本规划所明确的发展目标和工作任务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及时研究部署,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层层抓好落实。市、县两级要分别成立专门的养老服务业发展指导机构。各地要建立由发改、民政、老龄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参与的工作机制,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整体合力。市发改、民政、老龄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本《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每年都要对本《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以确保《规划》所确立的目标任务圆满实现。

(二)加大财政投入。市、县两级政府要加大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资金扶持力度,认真落实《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阳政发〔20162号)和本规划各项财政扶持政策。各县(区、市)要进一步明确细化财政扶持当地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具体措施,为养老服务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撑。

(三)强化督促检查。要科学制定养老服务业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加强工作绩效考核,确保责任到位,任务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把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加大检查指导力度,不断总结经验,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深入宣传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养老服务政策,倡导开展为老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尊老、敬老、孝老、爱老的传统美德,通过广泛宣传和正面报道,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养老服务业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注养老、共促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社会风气,推动我市养老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