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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阳泉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综合整治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

阳泉市政府 www.yq.gov.cn 2018-05-07 00:00

阳政办发〔201838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阳泉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综合整治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

《阳泉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综合整治建设实施细则》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54

 

阳泉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综合整治建设实施细则

 

为顺利完成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攻坚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目标要求

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总体要求,强化政府各部门的管理职能,强化环境卫生管理,大力开展全方位、深层次的综合整治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根本改变城市环境卫生面貌,增强城市总体功能,提升城市品位

二、基本原则

(一)领导发动、层层落实。实行领导包保责任制,部门领导领办负责制。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领导要认识到位、组织到位、行动到位,细化分解任务,制定任务表、进度图,倒排工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层层抓好任务落实,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治任务。

(二)属地管理、标本兼治。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阳煤集团及各有关单位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块块为主、条块结合,全面推动创国卫工作。研究存在问题的根本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好环境卫生“本”的问题,建立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三)全民参与、共创共治。全面组织发动广大市民以主人翁姿态参与到“创国卫”行动中来,提高监督、爱护、整治环境的自觉性,关心、支持、参与“创国卫”工作,倡导文明,革除陋习,用实际行动为“创国卫”增光添彩,形成人人参与“创国卫”,人人为“创国卫”出力的良好氛围。

(四)节俭创卫、修旧利废。树立“节支等同增收,修旧就是创效”的理念,强化成本意识、勤俭意识和创新创效意识,有效利用现有资源,争取社会资本,不断提升职工业务技能,最大限度节支降耗,做到修旧利废工作日常化。

三、创建范围区域

城区、矿区、开发区行政区域及郊区城乡结合部区域。涉及城中村、城周村等行政村43个。

四、主要任务及完成时限

主要任务:综合整治建设任务重点是全面治理城市环境脏乱差,加快城市化建设进程,配置齐全市政环卫基础设施,全面建设长效管理机制。

时间要求:各区、市直有关部门及驻阳泉各企事业单位从现在起全面开展整治活动,重点在亮化、净化、美化、绿化和交通秩序整顿上取得明显成效,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要尽快启动开工,各项创建任务20193月前全部完成。

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结合阳泉实际重点实施以下八项工程:

(一)环境卫生整治工程

1.清扫保洁、垃圾收运

目标任务:

加大清扫保洁力度,主次干道任何时间内不得有垃圾、废弃物。定期对街道、人行道进行洒水压尘和街沟积泥的冲洗,清扫保洁率达100%,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达100%,确保道路干净、降尘、整洁、卫生;城、矿区和开发区要对主次干道进行喷雾降尘作业。具体要求:

1)城市区街道实行“路长制”,明确街道管理责任人,主要负责道路环境卫生治理及环卫设施管理。(责任单位:城区政府、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阳煤集团)

2)以街道办为单元,制定具体、详实、可行的创国卫工作方案。以社区为单位,实行环境卫生“片长制”。片区环卫“一体化”,园林部门环卫保洁职责统一交由各区环卫处执行。(责任单位:市园林局、城区政府、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阳煤集团)

3)南大街、北大街、河边街、德胜街、桃北街、桃南街、泉中路、大连路、巨兴路、狮脑山路等主要大街取缔垃圾点,实行“垃圾不落地”制度。(责任单位:城区政府、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落实“一扫全保”制度,达到视野范围内看不到果皮纸屑、烟头、塑料袋、裸露垃圾标准。大街小巷无裸露垃圾点,在偏街背巷、小区院内设置垃圾投放点,垃圾投放点设置制式垃圾容器,垃圾清运要做到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定期对街道、人行道进行洒水压尘和街沟积泥的冲洗。(责任单位:城区政府、矿区政府、郊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阳煤集团)

5)公厕符合《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公厕内地面整洁,粪槽、便槽和管道无破损,内外墙无剥落;有防蝇、防蚊和除臭设施或措施;有经过培训的专人管理,有保洁制度;采光、照明和通风良好,无明显臭味;环境卫生良好,坐便器、蹲位整洁,管道通畅;照明灯具、洗手器具等设施完好;有醒目标志牌,标志标识符合《环境卫生图形符号标准》;水冲式公厕的粪污水不得直接排入雨水管网、河流;有污水处理厂的地区,将废污水纳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无污水处理厂的,建造化粪池或其他处理设施;蚊蝇孳生季节,定时喷洒灭蚊蝇药物,有效控制蝇蛆孳生。(责任单位:城区政府、郊区政府、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阳煤集团、市水务局、市住建局)

6)旧207307国道要加强道路清扫保洁。(责任单位:阳泉公路分局)

完成时限:20188月并长期保持

2.建筑工地(含城市拆迁、土地整理工地)规范管理

目标任务:

1)标准化工地建设。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设置符合规定标准的围挡,出入口硬化处理,每日清洒路面,设置临时公厕和密闭式垃圾收集容器。杜绝违章占道施工、扬尘污染、建筑声扰民等现象。待建工地管理到位,规范围挡,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建筑工地管理达到六个100%的环保要求。(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开发区管委会、郊区政府)

2)采用密闭运输车辆运载建筑原料、渣土,避免抛洒、滴漏、带泥行驶、污染路面等现象。清理整治建筑垃圾和装潢垃圾并制定长效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警支队、城区政府、矿区政府、郊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土地整理工地管理。(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城区政府、矿区政府、郊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矸石山治理。(责任单位:阳煤集团、市环保局、城区政府、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86月并长期保持

3.铁路两侧及周边卫生治理

目标任务:

1)清理铁路两侧杂草、垃圾、“四堆”(土堆、煤堆、料堆、垃圾堆),粉刷树木,拆除残墙断壁,保持环境卫生状况良好,清扫保洁及时,干净整洁无垃圾。建设垃圾收集点。

2)拆除、整饰铁路沿线破损房屋、站房。加强对铁路沿线出租房、货场、店面等的管理,确保干净整洁。

3)整饰美化标识、桥梁、隧道、护坡等。对铁路沿线进行绿化美化。

(以上任务责任单位:阳泉火车站,配合单位:城区政府、矿区政府、郊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阳煤集团)

完成时限:20185月并长期保持

4.地下商场、地下通道环境卫生管理

目标任务:地下商场、地下通道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日产日清,管理规范。无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现象。每座地下商场、地下通道有具体责任人。(责任单位:市人防办、城区政府)

完成时限:20185月并长期保持

5.建成区企业、加油站、高速路口环境卫生管理

参照“清扫保洁、垃圾收运”标准。

1)正常运营的企业,由相关辖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2)破产企业、“僵尸”企业等非正常运营企业由市经信委(国资委)、城镇联社负责落实。

3加油站由市商务局、中石油公司、中石化公司等负责落实。

4高速路口及周边由相关辖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以上任务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城镇联社、市商务局、中石油公司、中石化公司,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85月并长期保持

6.加强环境保护

目标任务:

1)治理建成区生活、商业等噪音扰民现象。(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2)治理建成区工业冒黑烟现象。(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3)治理秸秆焚烧现象。(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20185月并长期保持

(二)市容管理工程

7.规范各类市场秩序

目标任务:

1)明确建成区每个市场的具体责任人,实行“场长制”。(责任单位:城区政府、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阳煤集团)

2)对建成区的集贸市场、便民市场、早夜市、早餐点集市以及废旧物资收购站点等进行摸排统计,规范现有大中规模的集贸市场,提高服务功能。临时便民市场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达到《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要求的农副产品市场比例≥70%。合理规划建设便民市场,取缔建成区露天废旧物资收购站点和宠物市场。(集贸市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规划局;早夜市、早餐点整治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队、市食品总厂、城区政府、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废品站点取缔、流浪犬收养基地建设:市公安局;废品回收站、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的投资、建设、管理:市供销联社)

3)活禽销售市场的卫生管理规范,设立相对独立的经营区域,按照动物防疫有关要求,实行隔离宰杀,落实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制度,对废弃物实施规范处理。(责任单位:市农委)

4)修车洗车厂要规划建设、集中管理。主要大街不能设置修车洗车点。(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市交通局、市规划局、城区政府、矿区政府、郊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88月并长期保持

8.沿街门店、流动摊贩管理

目标任务:

1)加强沿街门店经营管理,确保无店外经营、店外摆放现象。整治店外占道修理加工、店外修车洗车现象。

2)取缔占道经营。取缔除放心早餐点、报亭以外所有马路市场、马路摊点、马路仓库、马路加工厂(铝合金门窗、防护网加工点),确保无流动摊贩、露天烧烤现象。

(以上任务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队、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城区政府、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清理人行道上闲置、废弃的桌、椅、沙发、台球案和地桩等。(责任单位:有主废弃物由产权单位清理,无主废弃物由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清除)

完成时限:20186月并长期保持

9.城市“牛皮癣”、软体广告治理

目标任务:

1)公共场所设置彩虹拱门、软体条幅、宣传广告等要在市综合执法队进行备案。未经备案的一律取缔。(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队)

2)清理各类设施上违规张贴的城市“牛皮癣”、小广告,并依法打击“制癣”人员。(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城区政府、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取缔未经批准设置的布幔、横幅、气球、彩虹气膜、空飘物、节日标语、广告彩旗等。(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队、城区政府、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各类设施产权单位)

4)禁止随意散发、张贴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宣传广告单。(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城区政府、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86月并长期保持

10.整治户外广告、门头牌匾、路名牌和架空线路“蜘蛛网”、各类亭棚

目标任务:

1)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严格按照规划执行,并在市综合执法队报备。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应该牢固安全、整洁美观、照明和显亮设施功能完好,异型屋顶上不许设置广告牌匾。取缔交通安全设施、市政公共设施、行道树、建(构)筑物及其屋顶上设置的违规户外广告牌。取缔移动广告牌、灯箱广告。(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队、城区政府、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规划局)

2统一沿街商铺招牌,更换更新破旧的门头牌匾。路名牌按照规范要求设置,更换破损的路名牌。(责任单位:城区政府、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民政局、市规划局)

3)规范各种架设管线,消除城市“蜘蛛网”。杜绝乱搭乱接,权属单位必须在各自的线路醒目处明确标识,空架线路残损、脱落的要及时修复、更换。清理拆除无用管线,整束规范在用线路,达到整齐划一。推动主要大街“三线入地”。清洗整饰变电箱、接线箱等箱体,保证干净整洁。(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中心 、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广播电视台、市线务局、市市政局、市交警支队)

4)清理整治沿街报刊亭。(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队)

5)规范整治沿街放心早餐亭。(责任单位:市食品总厂)

完成时限:201810

11.楼体及公交站亭整饰

目标任务:

1)对建成区目及范围内建构筑物立面进行清洗、粉饰。清洗要全面彻底、物见本色、金见光泽。粉饰要统一颜色、统一尺度、统一规格。对桥梁进行维修整饰。(责任单位:城区政府、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阳煤集团、晋东化工厂、工程技术学院及各中小学校、市规划局)

2整饰沿街公交站亭。(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公交公司)

完成时限:201811月并长期保持

12.违章建筑物拆除

目标任务:

拆除街道两侧、小区、公用设施、游园、公园等处违规违章搭建的各类建(构)筑物。拆除、修复、整饰破损的围墙、危房、残墙断壁等。(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队、城区政府、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阳煤集团、驻阳泉单位和产权单位)

完成时限:20186月并长期保持

13.“门前三包”

目标任务:

1)划定“门前三包”责任区(责任单位:市爱卫办)

2)沿街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商业门店,个体商户等要全面落实《阳泉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 》,执行包卫生、包绿化、包管理的“门前三包”制度。(责任单位:市爱卫办、城区政府、矿区政府、郊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86月并长期保持

14.流浪人员安置、流浪动物和宠物管理、禁放烟花爆竹

目标任务:

1流浪人员妥善安置。(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2)按照《阳泉市养犬管理办法》规范管理流浪犬只。(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3)禁放烟花爆竹。积极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阳泉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完成时限:20185月并长期保持

15.城市小区(含城市棚户区改造小区和保障房小区)环境整治管理

目标任务:

城市小区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的整治由社区管委会和物业直接负责。主要任务是达到“五化”(净化、美化、绿化、亮化、硬化)要求是:小区所有街巷路面达到硬化要求,各类管网隐蔽,排水系统畅通;规范设置生活垃圾容器,清理卫生死角,无城市“牛皮癣”,实现街巷净化;所有居民楼院和小街小巷安装路灯,并入城市路灯网络,实现亮化;所有小街小巷、居民小区、楼院要最大限度进行绿化;对建筑物进行粉饰清洗,无私搭乱建现象,街巷门店规范整洁,通讯电力设施规范整齐,楼道整洁无杂物;健身器材、休闲座椅、阅读栏等公共文体和休闲设施配套齐全。具体要求:

1)各街道办事处组建环卫作业专业队伍,强化社区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单位:城区政府、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阳煤集团)

2)建立和完善街巷、小区日常管护长效机制,强化日常管理和维护,推行物业管理机制。新小区、老旧小区实行楼长制、片长制,明确具体管理责任人。(责任单位:城区政府、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阳煤集团)

3)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相关制度,卫生状况良好,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厕符合要求,道路平坦,绿化美化,无违章建筑,无违规设置的地桩,无占道经营现象。楼道干净整洁。(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住建局、城区政府、矿区政府、郊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阳煤集团)

4)小区达到“五化”标准。(责任单位:城区政府、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阳煤集团)

5小区内纯净水售卖设施管理。督促产权单位按时更换滤芯,确保用水安全。(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完成时限:20185月并长期保持

16.阳煤集团、山西北方晋东化工有限公司、山西工程技术学院等管辖范围环境整治管理

目标任务:

(1)单位周边及管辖范围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清扫保洁及时到位,垃圾收运处理及时。改造旱厕,公厕管理规范,主次街道及行人交通量大的街道两侧公厕要达到二类标准。加强对出租房、货场、店面等的管理,确保干净整洁。

(2)下属单位的环境卫生整治要达到创国卫标准。加强对临街出租房的管理,确保干净整洁。

(3)市容市貌良好,无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游商摊贩,无违规设置的地桩、无城市“牛皮癣”、违规张贴小广告、移动广告现象。清理陈旧垃圾点。(阳煤集团管辖范围的市容市貌由矿区政府负责

(4)未尽事宜参照“环境卫生整治工程”和“市容管理工程”标准执行。

完成时限:20186月并长期保持

17.城中村、城周村环境整治管理

目标任务:

1)纳入国家卫生城市创建范围的43个城中村、城周村实行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责任制。

2)有污水排放设施,并接入排水管网。改造旱厕,公厕数量质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街道平整硬化,村内绿化、照明达标。

3)村容村貌干净整洁。配备专人负责卫生保洁,环卫设施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100%。加大农村污水治理和农厕改造力度。无非法小广告,无乱搭乱建、乱摆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河道干净无垃圾。

(以上任务责任单位:城区政府、矿区政府、郊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卫计委、市爱卫办)

4)加快城中村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工作。推动自来水进村入户,加快集中供热向农村延伸,确保供气、供电充足。(责任单位:市热力公司、市供电公司、市自来水公司、华润公司)

完成时限:20188月并长期保持

(三)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18.公厕建设和改造

目标任务:

城市区按照《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和《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改造和建设建成区内公厕。公共厕所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城市区主次干道、车站、旅游景点等的公共场所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责任单位:市市政局、市园林局、市旅游委员会、城区政府、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阳煤集团、市规划局)

完成时限:20192

19.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建设和管理

目标任务:

1)污水处理厂规范运行,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5%。(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2)生活污水处理管网等设施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际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市政局)

完成时限:20192

20.无障碍设施建设

根据国家卫生城市要求,建设安全、可达、可用、便利的无障碍设施。无障碍设施要达到以下标准:人行步道、公共建筑的地面平整、防滑;铺设盲道保持连续,盲道上不得有电线杆、拉线、地下检查井、树木等障碍物,并与周边的公共交通停靠站、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公共建筑的无障碍设施相连接;人行步道、公共建筑的出入口设置缘石坡道或者坡道;公共建筑的玻璃门、玻璃墙、楼梯口、电梯口、通道等处,设置警示性标志或者提示性设施;无障碍设施颜色鲜明,与周围环境有明显区别;有无障碍设施的,在显著位置设置符合规范和标准的无障碍标志。(责任单位:市市政局、各产权单位、市残联)

完成时限:201810

(四)市政设施建设工程

21.城市道路、桥梁等的建设和维修

目标任务:

1)落实“路长”制。加强道路、人行道等的维修及日常养护,做到路面平整无损,路肩坚实顺直,排水通畅。(责任单位:市市政局、城区政府、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阳煤集团)

2)加强小街小巷的补修、维修,做到道路平坦整洁。(责任单位:市市政局、城区政府、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阳煤集团)

完成时限:201810月并长期保持

22.城市亮化和景观建设

目标任务:

1)加强城市亮化工作,摸底排查能够进行亮化的主次干道、小街小巷、桥梁、公园、楼体等,实施亮化工作,确保路灯、景观灯、霓虹灯等照明设施运行正常,确保亮化效果。(责任单位:市市政局、市园林局、市供电公司、市交警支队、市国资委、市交通局、城区政府、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阳煤集团)

2)城市功能照明完善,城市道路装灯率100%。(责任单位:市市政局、各设施产权单位)

完成时限:20189月并长期保持

23.公园绿化和景观建设

目标任务:

1)裸露地绿化。覆盖道路沿线裸露土地,补植补栽绿篱树木。裸露地不能及时绿化的要硬化处理。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5平方米。加强巡查监管,遏止损绿、毁绿、占绿等违章现象。(责任单位:市园林局)

2)建设湿地公园,规划建设步道。清理公园内及周边的乱搭乱建,安装体育健身器材与设施,在机关、学校、社区等各单位开展绿化活动。(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园林局、市规划局、市体育局)

3)加强植被和景观管护。行道树刷白,修剪养护植被,清除枯枝杂草,清理“白色污染”,逐步提升绿量。整修景观花池及残垣断壁,不断加强公共绿地、公园、主次干道、城市出入口的绿化养护质量和景观效果。(责任单位:市园林局、城区政府、矿区政府、开发区政府、阳煤集团)

完成时限:201810月并长期保持

24.全民健身

目标任务:

80%以上的街道、社区及休闲场所、公园、绿地、广场有体育健身设施。(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完成时限:201810月并长期保持

(五)垃圾分类工程  

25.分类果皮箱、垃圾桶、垃圾密闭收运车辆配置

目标任务:

按照《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垃圾收集点、分类运输车辆配置齐全、管理规范。在市和区直机关、学校推行垃圾分类收集。(责任单位:城区政府、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阳煤集团、市住建局、市教育局、机关事务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89

26.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和中转站建设

目标任务:

按照《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建设数量充足的生活垃圾收集站和中转站,并规范管理。(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城区政府、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阳煤集团)

完成时限:20192

27.分类垃圾处理厂建设

目标任务:

1)推行垃圾分类处理,餐厨垃圾初步实现分类处理和管理,建筑垃圾得到有效处置。(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城区政府、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运行生活垃圾焚烧电厂,建设餐厨垃圾和有机废物综合处理厂、建筑垃圾处理厂、医疗废弃物处理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城区政府、矿区政府、郊区政府、市垃圾焚烧电厂、餐厨垃圾厂筹建处、市规划局)

完成时限:20192

(六)数字城管工程

目标任务:

28.强化数字城管系统和12319城建服务热线的应用。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阳煤集团、各相关部门要规范设置并配合接入数字城管平台,配备相应的人员设备,要接受数字城管指令,数字城管系统平台按照国家标准运行。打造创卫攻坚指挥信息平台,制作推广阳泉市便民服务APP。设立环境卫生热线并公布、宣传、运行。我市视频监控信号全部接入数字城管系统平台。(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阳煤集团、各相关部门、市公安局、市经济信息中心、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各通信运营商)

完成时限:20186月并长期保持

(七)交通秩序整治工程

目标任务:

29.开展交通秩序整顿活动

1)严厉查处违规行驶、酒后驾车、无牌无证、遮挡号牌、假牌套牌及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等行为。对大型机动车辆、施工车辆进入城市,要按照相关规定从严管理,并按指定时间、路线通行。散装货运运输车辆要密闭苫盖,不得随意抛撒泄露。(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

2)整顿车辆秩序。市内车辆(含三轮车、摩托车、自行车)停放整齐有序,无乱停乱放、占道停放、占道“经营”以及“僵尸”车现象;公交车、出租车等客运车辆营运秩序规范,并在指定停车点(站)载客。城市区内行驶和停放车辆外观要保持清洁、装饰规范。对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口进行交通管理,治理占道广告车、卖货车、“僵尸”车等有碍城市形象的现象。(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市交通局)

3)开展对客车、出租车司乘人员的教育工作。主动向乘客介绍创卫常识和养成爱护公共环境的习惯,提高群众对创卫的满意度达到90%。(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市交通局、市国资委)

4)交通设施齐备。交通标识、标线规范、清晰,护栏完整。城市交通路口合理设置红绿灯和监控等设施。(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城区政府、矿区政府、郊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0.加快停车场建设

1)结合城市道路及片区改造,加紧规划编制,利用闲置场地、空置场所规划建设停车场,确保停车泊位总量逐年递增,不断满足社会停车需求。恢复关闭停车场的使用功能。(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警支队)

2)落实停车场场长制。明确每个停车场的具体责任人。强化停车场管理、规范车辆停放位置,保证停车规范、进出有序。(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警支队)

完成时限:201810月并长期保持

(八)河道治理工程

目标任务:

31.严格落实河长制。按照建、管、养并重的原则,加强河道治理,及时疏通清理河道,有水河道保证水面无漂浮物,无水河道保证岸底岸边无杂草、无垃圾堆积物、无种植物、无堤岸坍塌等。(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城区政府、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2.河坝治理

1)清理河坝上的杂草、垃圾,清除喷涂广告、违规张贴的城市“牛皮癣”等,确保河坝干净整洁。(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城区政府、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治理直排污水进入河道现象。(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务局)

完成时限:201812月并长期保持

四、实施主体和投资方式

综合整治建设的具体实施主要由市、区两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驻地单位以及企业负责。

为保证全市创卫攻坚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协调、统一,规划设计工作由市住建局统一负责,通过政府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负责设计,费用由市财政安排解决。由市政工程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管辖范围内市政道路和部分城市公共厕所新建、改造、维护等基础设施建设创卫攻坚工程的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工作;市园林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管辖范围内园林绿化建设维护、公园游园内城市公共厕所新建、改造、维护等基础设施建设创卫攻坚工程的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工作;各区(阳煤集团)负责组织实施所属区域城市街道、小区楼院、驻地单位的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工程以及市政道路、园林绿化、城市公共厕所新建、改造、维护工程的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工作。

资金投入坚持政府主导、单位自筹、社会共担原则。市、区两级财政安排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工程和部分财政供养单位的投资;国、省、市驻地单位和民营企业的投资自行负责,对财力特别困难的单位,市区政府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助,接受补助单位要保证专款专用,接受审计监督,企业的投资可以增值税抵扣和所得税税前列支;其他部门和单位的投资根据实际情况自筹解决;市市政局、市园林局负责的工程建设费用由市财政统一安排;各区(阳煤集团)组织实施的工程建设费用由市财政以奖补形式安排。

确立“经营城市”的理念,在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硬件建设走市场化、社会化的路子。要本着“谁投入、谁建设、谁受益”的原则,依托驻地企业加快街道改造和周边治理。

各级各部门要千方百计加大项目策划和资金争取力度,全力争取国家、省对基础设施、环境保护、水利建设、生态恢复等方面的投资。要鼓励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投资各类城市建设项目,鼓励社会各界捐建公园设施、小游园、过街天桥、公厕、果皮箱等公益项目。要精心包装整合项目,打包打捆,积极利用外资以及PPP模式等多渠道筹集资金,推进各项工程建设。

五、考核和奖惩措施

考核办法:坚持专项考核和社会评价相结合、条块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以各区政府(管委会)、驻地单位、责任部门为考核对象,以大街、社区(包括城中村、城周村)为考核单元,由综合整治督查考核组或聘请第三方根据有关创建标准,结合社会评价结果进行综合考核。

各责任单位由综合整治督查考核组或第三方评价机构按项目、标准、进度每月进行考核打分,经综合整治建设组审定后,按好的、差的进行排队,并定期通过新闻媒体公示。市政府根据创建进度和考核情况分别给予奖助、奖励和惩处。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把创卫综合整治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强化领导,整体推进。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实施细则要求,认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要求,认真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综合整治工作,做到领导带头、措施有力、任务具体、效果明显。

(二)加大资金投入。探索商家冠名的形式,鼓励商家捐助、捐赠资金或捐建设施等。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本着“节俭创卫”的原则,有效结合各方面资金设立创卫综合整治建设专项资金,对资金进行集中管理、统筹使用,提高专项资金的利用率。同时,不断探索创新资金投入方式,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资金参与,逐步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共同推进综合整治建设。

(三)加强队伍建设。整合组建原来由城区、矿区、开发区管委会、阳煤集团管理的市政设施管理维护、园林绿化管理维护、环境卫生管理维护、数字城管信息采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五支队伍,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运行管理机制,有效解决我市目前存在的多头管理、界限不清、权责不明、人浮于事、作业标准不统一、作业时间不一致、工作效率低下、工作成效不明显等问题。

(四)提高工作效率。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细化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市直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创卫工作所涉及的审批事项,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严格落实“13710”工作要求,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等部门对项目的立项审批、招标批复、资金预算、投资评审、政府采购、环评批复、土地预审等工作,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精简审批流程,提高各项审批手续办理效率。

(五)抓好督促检查。督察组要加强督查力度,实行“周检查、旬通报、月考核”制,定期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对好的经验和典型及时总结,示范推广,对行动慢、力度小、重视不够的要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督查结果通过电视、报纸、简报排名公示。

(六)加大宣传力度。各新闻媒体、各单位要广泛宣传、舆论引导,争取全民广泛参与,形成人人参与创卫的良好局面。对在整治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表扬,以点带面,辐射全市,在全社会形成爱护环境、共创国家卫生城市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