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阳泉市政府编制了《阳泉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市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做出更新、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阳泉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市政府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市编制的《阳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阳泉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阳泉市政府办公厅(办公地址:阳泉市南大街23号)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市政府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阳泉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具体网址:http://www.yq.gov.cn ;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阳泉市政府相关部门查阅信息资料。
(三)公开时限
应当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市政府尽量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市政府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市政府办公室提出申请。市政府办公室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进行处理。
市政府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市政府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机关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本机关将依法处理。
(一)受理机构
市政府相关部门自2008 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市直各部门已在本部门网站公布办公地址、受理时间、受理机构、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市政府办公厅受理地址为阳泉市政府办公楼837-4房间,联系电话2297565,邮编045000,电子邮箱yqxxgk@163.com。受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时间。
(二)提出申请步骤
1、填写申请表
申请人向市政府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可通过信函申请,市政府不受理在线申请。申请时应填写《阳泉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阳泉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网址:http://www.yq.gov.cn)上下载电子版。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递交申请表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或当面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 “ 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字样;申请人也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阳泉市政府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政府网站查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处理
阳泉市政府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阳泉市政府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阳泉市政府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阳泉市政府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阳泉市政府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四)办理时限
阳泉市政府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阳泉市政府纪检监察室投诉。认为阳泉市政府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1。
监督电话: 阳泉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电话:0353—2034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