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山西省阳泉市晋东公证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六条的规定,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
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二)提存;
(三)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四)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五)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我处要坚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公证职能,拓展和规范公证法律服务点,以公信建设和规范管理为抓手,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全面推动全处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全市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预算部门:_山西省阳泉市晋东公证处_____
序号 |
所属单位名称 |
1 |
山西省阳泉市晋东公证处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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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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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山西省阳泉市晋东公证处2018年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339.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31.54万元、其他收入207.99万元。相比去年预算有小幅减少,主要是其他收入比去年减少,减少比例为4%。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8年支出预算339.53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事业运行支出108.2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缴费支出19.3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1万元。经营支出207.99万元。
2.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46.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1.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安排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支出131.54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事业运行支出108.2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缴费支出19.3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1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我单位三公经费列其他收入。
三、专项资金及转移支付信息公开
我单位没有专项资金及转移支付。
四、其他需要公开事项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现我处拥有办公用房两处,位于为凯旋世纪广场金联大厦A座五层,建筑面积934平方米,为我处市区办公场所;在阳泉市郊区荫营镇南窑庄村佳瑞园,建筑面积393.8平方米,已交房,准备装修后,用于我处郊区办公用房。
我处拥有车辆3辆,分别为:上海大众普桑一辆,购置于2002年5月,车辆牌照号:晋C05880;北京现代途胜一辆,购置于2007年3月,车辆牌照号晋CD0096;上海大众帕萨特一辆,购置于2010年12月,车辆牌照号晋CA7585,均用于办证业务工作。
(二)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关于转发《阳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市级部门单位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阳财预[2018]27号)。
五、2018年山西省阳泉市晋东公证处附8张公开表(见晋东公证处部门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