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阳泉市法律援助中心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我中心根据阳编办字【2001】16号批复文件于2001年10月正式成立,中心为正科级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编制共6名,主要职责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某些特定的当事人免费或减费提供法律服务并协调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全市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努力开创法律援助工作新局面。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重点是:
一、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
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标准化建设活动,召开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经验交流会。完成12348山西法网二期建设,确保山西法网规范顺畅运行。
二、推进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
贯彻落实《山西省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实施细则》。完善和落实看守所在押人员入所告知制度,建立看守所值班律师工作运行机制。
三、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
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系列文件》要求,将通知辩护的范围扩大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以阳泉市为试点,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进一步拓宽刑事案件律师辩护范围。
四、做好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
开展针对农民工、老年人、留守妇女儿童等困难特殊群众的“法援惠民生*关爱特殊群体”主题活动,创新法律援助方式,打造形成针对特殊群体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法律援助品牌。
五、推进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
推广使用新版全国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并实现与12348山西法网对接;依托全国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规范法律援助事项服务标准、办理流程和工作制度,对服务质量实行动态监管。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预算部门:阳泉市法律援助中心
序号 |
所属单位名称 |
1 |
阳泉市法律援助中心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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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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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8年阳泉市法律援助中心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8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1.6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8年支出预算81.6万元。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1.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4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安排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支出81.6万元。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66.95万元,包括工资性支出42.32万元、社会保险缴费8.61万元、其他组织事务0.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37万元。项目支出14.65万元,其中法律援助业务经费9万元、便民服务大厅租赁费4.65万元、12348咨询平台经费1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的部门单位应当公开空表并说明情况。
我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资金。
(五)“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我中心坚决落实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精神,严格控制本单位各项开支,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公务接待0.2万元,公务用车1.8万元,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
三、其他需要公开事项说明
(一)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1、政府采购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车辆保险0.4万元
2、政府采购计划:无
3、政府采购结果:无
(二)专项资金信息公开
我单位项目支出14.65万元,其中法律援助业务经费9万元,用于法律援助办案、接待咨询等费用。便民服务大厅租赁费4.65万元(含采暖费)、12348咨询平台经费1万元,用于12348法律援助咨询热线及远程视频建设。
绩效评价:2018年项目预算已进行绩效申报,正在组织绩效自评。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公车改革后报废一辆红旗轿车,现保留一辆公务用车,现在政府综合楼办公。
(四)预算绩效情况:
一、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法律援助服务平台建设。
二、推进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
三、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进一步拓宽刑事案件律师辩护范围。
四、开展针对农民工、老年人、留守妇女儿童等困难特殊群众的“法援惠民生*关爱特殊群体”主题活动
五、推进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
(五)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阳财预【2018】27号阳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市级部门单位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四、2018年阳泉市法律援助中心预算信息公开表9张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9)政府采购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