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省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晋人社厅发〔2017〕74号),现将我厅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对象 省人社厅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考察合格人员。(体检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2017年12月15日(星期五)上午7:10
集合地点:太原市滨河西路129号焦煤双创基地B座一楼大厅。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体检医院向考生收取。
四、体检标准 体检执行人社部、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
五、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迟到15分钟视为自动放弃。凡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
2、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按照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不得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实行挂牌号体检,不得将本人姓名告诉体检医生,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禁水8-12小时。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责任自负。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咨询电话:0351—7676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