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市人才强市战略实施,全面掌握高层次人才基础数据,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充实高层次人才库数据统计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及时全面掌握我市高层次人才动态情况,为我市高层次人才与省内外、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交流对接搭建平台,为各类有人才需求的单位提供精准的人才交流、人才租赁、人才猎头等人才服务,充分发挥人才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
二、统计范围
凡在我市辖区内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均为本次统计范围:
(一)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
(三)具有高级技师技能资格的人员;
(四)获得省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的人员;
(五)有创新成果(如:发明专利)或有突出贡献的各类人才。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一)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辖区内各单位的数据统计工作。
(二)各县(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于2016年10月31日之前,将登记表(含电子版)、报送人信息(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一并报送至阳泉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
(三)建立定期统计和报送制度。各县(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统计报送工作,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向阳泉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各报送一次(含电子版)。
联系人:朴雪松 李任远
电 话:2296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