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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地区大型宗教活动审批

阳泉市政府 www.yq.gov.cn 2012-08-15 10:11

跨地区大型宗教活动审批
   

  跨地区大型宗教活动审批

  1、审批项目名称:跨地区大型宗教活动审批

   2、依据:《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426号第22

  3、审批项目类型:市级以上许可

  4、审批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5、审批总时限:10日,(依据《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二条: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跨设区的市、县(市、区)举办超过宗教活动场所容纳规模的大型宗教活动,应当在举办活动20日前,分别向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6、审批程序:

  (1)、受理

  条件:对跨地区大型宗教活动审批审批,应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举办大型宗教活动申请书;

  2)、举办宗教活动的地点、规模、参加人数、邀请人员等情况说明;

  3)、确保活动安全方案和采取的措施。

  工作标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合法、有效、齐全、规范。

  本岗位责任人及联系电话:(综合代理窗口)

  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受理审查标准,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

  (2)对符合受理标准的,即时受理,同时录入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向申请人出具《阳泉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审批事项承诺收件通知书》并在市行政审批中心受理业务台帐上登记,通知审核人员领取申请材料;

  (3)对申请材料不符合受理标准的,按补办件处理的情况,录入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并出具《阳泉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审批事项补正材料一次性告知书》,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

  (4)对申请材料和申请人不符合受理标准的,按退回件处理的情况,录入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并出具《阳泉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审批事项退回通知书》。

  时限:5日

  (2)、审核

  工作标准:依据《宗教事务条例》有关规定和内容进行认真审核。

  本岗位责任人及联系电话:(崔建明,电话2296090)

  岗位职责和权限:对以上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将材料整理后上报上级宗教事务部门。

  时限:2日

  (3)、上报

  工作标准:按时将申请材料及审核意见报上级宗教事务部门。

  本岗位责任人及联系电话:(崔建明,电话2296090

  (4)、告知

  工作标准:

  1)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办事结果;(需要打印批复文件和有关照证的,要打印)

  2)留存文档材料齐全、规范。

  本岗位责任人及联系电话:(综合代理窗口)

  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工作标准进行批复、告知,批复材料归档留存;

  2)经依法批准,通知申请人到市审批中心窗口领取批复文件;

  3)对中止审批的将《阳泉市行政审批项目中止审批通知》和申请材料一并送达申请人;

  4)对不予批准的,将行政审批项目不予批准通知书及申请材料一并退还申请人;

  5)及时录入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

  时限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