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开展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服务工作;民间组织注销前清算的具体工作;
(二)协助登记管理机关对非法民间组织及其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综合协调、政策制定;
(三)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中央、省、市委有关决策部署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贯彻落实;
(四)教育和引导社会组织健全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五)加强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市委组织部、市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具体指导协调全市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六)指导社会组织开展党的宣传、教育、组织、纪检、统战和群众工作; 做好社会组织人才教育培训、管理服务和发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