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负责社会上需要帮助的自理、半自理、不能自理老人,提供衣食住用等方面的生活服务、精神文化方面的娱乐服务和医疗、护理、康复等方面的卫生保健服务。
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体验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030202000019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