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向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告知救助对象的范围和实施救助的内容,询问与求助需求有关的情况,并对其个人情况予以登记;
(二)负责为受助人员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和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对在站内突发疾病的救助人员,及时送医院救治;
(三)负责受助人员的管理教育,帮助与其亲属或所在单位联系,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
(四)负责对流浪儿童实行保护性救助,切实维护流浪儿童的合法权益;
(五)强化流浪儿童思想道德教育、心理辅导和行为矫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