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县区、乡镇、街道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界线变更及其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
(二)承办市地名委的日常工作,负责市地名委各成员单位的联系与协调工作;
(三)负责全市地名命名、更名、登记、注销的审核报批工作;
(四)负责全市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标准;
(五)负责全市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编辑和审定;
(六)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工作,指导县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调查和调处县区的边界争议;
(七)负责地名档案的收集整理、更新和储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