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试行)》规定,本着依法、全面、准确、及时的原则,公布我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2015年度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0日止,阳泉民政网站www.yqmzj.gov.cn可下载本年报的电子版。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353-2293777。
一、“六个方面”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推进“五公开”工作情况
对公开保留的由市级民政部门层面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均做到了公开,依照我局制定的“双公示”工作方案要求,各项行政许可均定期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上进行了公示。
我局目前没有清理规范后保留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在对行政事项清单进行公示的基础上,对各县区民政局及局属各单位的事项清单进行了抽查。针对民政部门在《工作要点》中要求的涉及社会救助和减灾救灾信息重点公开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将其纳入基层社区(村委)公开事项,实行居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并定期在各县区民政部门进行公示公开。
(二)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在向市委、市政府提请由民政部门代拟的政策性文件时,都将涉及到国家、省级各层面的相关解读材料一并报批,为文件的制定出台提供相关解释依据,为上级领导的研究决策提供参详。相关的政策解读材料在正式文件公开后,经由领导审阅定期做出了公开发布。在今年的政风行风栏目中,我局领导对我市新出台的关于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方案进行了细致的相关解读。
(三)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为更好地回应政务舆情,民政部门严格按照要求制定了舆情回应制度和回应机制,充分利用网络政务平台,做好网络舆情监控和网上来信的收集工作。对各类政务舆情信息,根据其性质和涉及范围划分类别,做到及时回应,公开答复,不断规范分类处置流程,建立发言人制度,召开舆情分析研判会,对可能引起关注的负面信息做出及时预警,反馈至各相关科室和单位,同时按照办结时限,明确回复。
(四)组织领导和考核监督情况
为更好地履行“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的核心职责。局党组何健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党组会听取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汇报,研究决定政务公开重大事项,并要求政务公开工作要以让群众满意为标准,认真落实上级有关要求,并将其纳入市民政局年终绩效考核体系。明确了由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主抓政务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
(五)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我局向来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其作为“十二五”时期全面提升民政服务效能、打造阳光民政的重要抓手,始终摆在重要位置。我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长为成员的电子政务及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局办公室牵头,各业务科室按工作职责落实,纪检监察室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网络问政实施方案》,建立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落实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方式,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明确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责任综合考核体系,确保了电子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狠抓电子政务及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多项制度,使我局电子政务和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同时,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机关作风建设首要任务,列入各科室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内容。把政府信息公开与加强机关内部管理结合起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强化教育,提高队伍素质,局机关全面实行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进一步健全公示制、依申请公开制,并完善与之相配套的具体操作办法,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已初步建成。
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我局正确处理实行政务信息公开与贯彻落实《保密法》的关系,做到既要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又要严格遵循保密规定,严禁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按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审批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对拟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审查把关,责任到人;对密级问题没有把握的,及时商请保密部门审定。
(六)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在广泛利用各类媒体,及时全面发布信息方面。市民政局充分利用局政务公开网站和阳泉民政信息两个载体,将各项工作动态及时发布。特别是对当前一段时期民政重点工作,以专栏的形式集中发布,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党风廉政纪检监察和文明单位创建专栏等。及时发布新的民政法规政策,针对今年,我市出台的多项惠民措施,大力宣传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保护、生活困难老年人“双补”和残疾人“双补”,社会保障兜底脱贫等相关政策。针对明年起实施的《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为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办法》中规定的老年人各项优待政策,我们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刊载宣传我市落实的各项具体措施,确保相关政策家喻户晓,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在政务服务方面,阳泉市民政审批窗口连续被市审批中心评为红旗窗口,被市团市委评为青年文明号。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服务环境,我们确立了“建设一流窗口,争做全市审改工作排头兵”的目标,紧紧围绕服务经济、服务发展、服务群众,以“转作风、提效能”为重点,整合审批权限,在市直机关中率先积极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对民政行政许可和服务项目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办理、统一送达”,有力推动了民政行政服务效能的提高。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效推动审批职能整合,我们进行了行政审批流程再造,精简了审批流程,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审批项目流程卡、流程图,缩短了行政审批时限,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提升了行政效能,完善了制度措施。窗口服务实行受理服务“零积压”,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审批时限办理;对所有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实行服务台统一受理、窗口工作人员统一认真审查,真正实现“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对申请办理的业务,认真按照法律规定,根据各项法定程序,予以审批;认真审核,凡名称不规范,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审批,确保登记质量。
二、政务公开中的典型经验做法
一是加强民政业务和窗口服务单位建设。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救急难”工作机制、社会救助信息共享机制、社会力量参与机制,探索建立低保标准量化确定机制和社会救助标准区域一体化机制,推进核对平台建设。出台临时救助办法,规范临时救助标准、条件和程序。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加快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全面推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推动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有效衔接。拓展救助网络和发现渠道,依法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不断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防止出现未成年人流浪乞讨现象。全面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确保孤儿基本生活费足额发放到位。探索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创新保障方式,提高救助实效。进一步加强敬老院、福利院、救助管理站、光荣院、公墓、殡仪馆等民政服务窗口单位行风建设和服务制度化、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民政领域公共服务质量。
二是坚持用法治理念推动民政事业改革发展。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养老体系建设、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政府购买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民政政策创制工作。认真做好民政普法宣传、执法监督以及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严格依法行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三是强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杜绝“四风”,巩固和提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成果,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和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认真落实民主决策、考勤考核、首问责任制、政务公开、财务管理、限时办结和责任追究等各项管理制度,推动民政内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不断提升工作效能。
四是进一步做好民政信访维稳和群众工作。注重研究解决各项民政政策落实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落实信访接待、领导包案等各项信访工作制度,重点做好涉军信访维稳工作,切实加强应急稳控措施,及时处理民政领域通过法定途径的信访投诉请求,充分化解矛盾和隐患,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存在的问题
在全面总结的基础上,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领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由于民政部门政务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公开的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公开的格式还不够完全统一,政务公开工作还没有在全系统内形成上下有序,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上述问题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同县区和基层部门加强协调沟通,加以改进。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阳泉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规范政务公开行为,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进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拓展覆盖面,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进一步加大网上公开力度,接受全社会监督,把政务公开办成一个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一是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二是坚持以公开促进民政工作,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各个环节;三是继续加强服务窗口建设,完善服务内容和服务程序、规范服务标准和服务行为,抓好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继续将机关预决算、“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作为重点,加大公开力度;四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五是做好网站建设,继续充分利用各种服务信息载体,多渠道的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利用政务网站和公开栏目,向社会公开办事程序,接受群众监督。加强和群众的交流互动,努力把群众生活中遇到的政策咨询问题解决在基层。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