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委组织部,各县(区)民政局、社区建设主管部门,各县(区)财政局: 根据《中共阳泉市委印发<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加强“三基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阳发[2017]16号)文件精神,经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提高全市社区“两委”干部岗位报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酬标准 从2018年1月起,连续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社区“两委”主干(书记、主任)每人每月增加200元,提标后2018年达到2750元/月,2019年达到2950元,2020年达到3150元;社区副职每人每月增加150元,提标后2018年达到2300元/月,2019年达到2450元,2020年达到2600元;社区委员每人每月增加150元,提标后2018年达到2250元/月,2019年达到2400元,2020年达到2550元。 二、核定职数 社区“两委”干部职数,以全市新一轮社区党组织和第六届社区居委会换届时核定的职数为准,一定三年不变。城区、矿区、开发区社区“两委”主干核定职数110人(城区51、矿区47、开发区12);副职207人(城区100、矿区89、开发区18);委员503人(城区197、矿区226、开发区80)。 三、经费来源 根据核定的社区干部职数,所需经费由市级财政与城区、矿区、开发区按照5:5的比例分担。城区、矿区、开发区根据自身财力情况可高于此提标标准,高出部分由各区财政统筹解决。郊区、平定县、盂县参照此标准执行,所需经费由各县区财政统筹解决。 四、其他要求 各县区要在市级提高社区干部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尽快研究制定社区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坚持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履行职责和完成重点任务相结合,对社区领导班子成员和一般工作人员分类进行考核,合理确定考核等级,鼓励在职社区干部考取专业社工证书,形成社区干部报酬激励机制,将岗位报酬增加部分按照绩效等次和取得社工证书情况发放,在岗位报酬上适当拉开档次。同时,要关心离任社区工作人员,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研究制定为社区工作做出突出贡献人员的关爱、管理机制。 中共阳泉市委组织部 阳泉市民政局 阳泉市财政局 2018年4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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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00895/2018-1018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阳泉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 标题:中共阳泉市委组织部 阳泉市民政局 阳泉市财政局 关于提高全市社区“两委”干部岗位报酬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时间:2018年0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