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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民政局 阳泉市卫计委 阳泉市人社局 阳泉阳泉市脱贫攻坚领导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阳泉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4种大病晚期患者一次性关怀救助认定及救助办法》的通知

阳泉市政府 www.yq.gov.cn 2018-02-01 00:00

各县(区)民政局、卫生计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扶贫办,各定点医疗机构:

 

按照《山西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一次性帮扶方案》的要求,为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患者一次性关怀救助及时到位,经研究制定了《阳泉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4种大病晚期患者一次性关怀救助认定及救助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阳泉市民政局           阳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泉市脱贫攻坚领导组办公室

 

 

2018129

 

 

 

 

阳泉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4种大病晚期
患者一次性关怀救助认定及救助办法

 

 

为认真落实《山西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帮扶方案》,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4种大病晚期患者一次性关怀救助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精准认定一次性关怀救助对象

(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患24种重特大疾病的晚期患者为一次性关怀救助对象。

(二)患者是否属于晚期,以阳泉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晚期患者认定标准(附件1)和定点医疗机构(附件2)出具的病历资料和诊断建议书为准。

二、 明确24种大病关怀救助标准

(一)重特大疾病关怀救助标准为每人5000元。

(二)重特大疾病关怀救助为一次性救助,不重复计算。

三、严格大病关怀救助工作流程

(一)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由本人或其家属填写《救助申请表》(附件3),同时附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或诊断建议书等证明材料,经县(区)民政部门审核认定后方可作为救助对象。

(二)对于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救治的晚期患者实施“一站式”结算。

1.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在出院结算前将《救助申请表》交给医疗机构,作为救助的依据。

2.县(区)民政部门要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资金垫付协议书》(附件4)。患者出院时先由医疗机构垫付一次性关怀救助资金,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个人负担费用一次性结算。

3.定点医疗机构每月20日前将垫付资金及救助人员信息资料报县(区)民政局。县()民政局要在下月25日前将医疗机构垫付的关怀救助资金拨付给医疗机构。

(三)对于未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24种大病晚期患者,由乡镇(街道)民政机构收集审核相关资料,上报县(区)民政局,及时给予一次性关怀救助。

四、建立关怀救助信息定期通报制度

县(区)民政部门要于每月25日前将重特大疾病晚期患者救助信息反馈至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同时上报市民政局低保中心。由县(区)医保经办机构连同基本医保、商业保险报销等相关数据收集汇总后,于每月25日反馈至县(区)卫计局,并同时报至市医保中心。

 

附件:1.阳泉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晚期患者认定标准

2.阳泉市重大疾病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名单

3.《阳泉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4种大病晚期患者关怀救助申请表》

4.阳泉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4种大病晚期患者关怀救助资金垫付协议书

 

附件1

《阳泉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晚期患者认定标准》

经市卫计委组织专家开展论证,现将24种大病晚期标准暂定如下: 

一、血友病晚期(重度)标准:

重型血友病导致膝、踝等负重关节肿胀、僵硬、畸形及相应肌肉萎缩。 

二、慢性髓系白血病晚期(重度)标准:

慢性髓系白血病急变期。

三、儿童先心病晚期(重度)标准:

年龄:0—14岁。

儿童患先心病,形成重度肺动脉高压,失去手术机会的;复杂先心病无法手术矫治的;或畸形矫治不彻底,手术后心功能低下(Ⅳ级)需要长期口服强心、利尿治疗的。

四、重性精神病晚期诊断标准:

我国目前开展的“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中的重性精神疾病包含:精神分裂症、双相障碍、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六种。

精神病学没有明确的“精神疾病晚期”概念,经“阳泉市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技术组”成员讨论,一致认为精神病患者治疗的目标是回归社会,能够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完全自理,那么晚期的概念应该是“患者经过一定时间的治疗,其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不能正常学习和工作、大部分生活需要他人照料”。

目前,我国残联执行的“精神残疾鉴定标准”精神残疾一级、精神残疾二级内容符合以上要求:

(一)精神残疾的定义:精神残疾,是指各类精神障碍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由于存在认知、情感和行为障碍,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

(二)精神残疾的分级 18岁以上()的精神障碍患者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残疾评定量表Ⅱ》(WHO-DAS)分数和下述的适应行为表现,18岁以下者依据下述的适应行为的表现,把精神残疾划分为四级:

·精神残疾一级:WHO-DASⅡ值≥116分,适应行为严重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忽视自己的生理、心理的基本要求。不与人交往,无法从事工作,不能学习新事物。需要环境提供全面、广泛的支持,生活长期、全部需他人监护。

·精神残疾二级:WHO-DASⅡ值在106~115分之间,适应行为重度障碍;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基本不与人交往,只与照顾者简单交往,能理解照顾者的简单指令,有一定学习能力。监护下能从事简单劳动。能表达自己的基本需求,偶尔被动参与社交活动;需要环境提供广泛的支持,大部分生活仍需他人照料。

·精神残疾三级:WHO-DASⅡ值在96~105分之间,适应行为中度障碍;生活上不能完全自理,可以与人进行简单交流,能表达自己的情感。能独立从事简单劳动,能学习新事物,但学习能力明显比一般人差。被动参与社交活动,偶尔能主动参与社交活动;需要环境提供部分的支持,即所需要的支持服务是经常性的、短时间的需求,部分生活需由他人照料。

·精神残疾四级:WHO-DASⅡ值在52~95分之间,适应行为轻度障碍;生活上基本自理,但自理能力比一般人差,有时忽略个人卫生。能与人交往,能表达自己的情感,体会他人情感的能力较差,能从事一般的工作,学习新事物的能力比一般人稍差;偶尔需要环境提供支持,一般情况下生活不需要由他人照料。

    因此,我市“重性精神疾病晚期”诊断依据为:

    (一)有精神专科医院关于六种重性精神疾病“精神分裂症、双相障碍、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的诊断证明;

    (二)有市残联下发的精神残疾一级、二级的证书。

五、终末期肾病晚期诊断标准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肾脏病学分册》(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编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肾脏病学分册》(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编著)

确诊为慢性肾脏病5期,并排除可逆性因素。

实验室检查:

非糖尿病肾病eGFR小于10ml/min. 1.73m2),糖尿病肾病eGFR小于15 ml/min. 1.73m2)。

已有血液透析通路或腹膜透析通路:自体动静脉内瘘、移植人造血管、半永久性深静脉置管,或者腹膜透析导管,并已经实施行透析治疗者。

六、急性心肌梗死晚期诊断标准:

症状:胸痛持续时间长,多超过半小时以上,休息或含服硝酸甘油不缓解。

心电图表现:(1 ST段抬高呈弓背向上型,在面向坏死区周围心肌损伤区的相应导联出现。或(2)普遍性ST段压低0.1mv,可有AVR导联ST段抬高。

心肌坏死标记物升高:心肌酶谱和肌钙蛋白升高。

心脏超声:心脏扩大,EF值<50%

冠状动脉造影:两支或三支血管严重病变,已不适合支架治疗,需要冠脉搭桥的病人。

七、1型糖尿病晚期(重度)标准:

1.因糖尿病急慢性并发症住院,伴多脏器功能衰竭入住ICU,救治时。

21型糖尿病长期胰岛素泵维持治疗。

3.糖尿病肾病5期需长期透析治疗。

4.糖尿病增殖性视网膜病变致盲风险激光治疗。

5.严重糖尿病足病迁延不愈需手术治疗时。

八、甲亢晚期(重度)标准:

甲亢伴甲状腺相关性眼病久治未愈需手术治疗时。

重症甲亢性心脏病入住ICU救治时。

九、脑梗死晚期(重度)标准(须满足下列三个条件):

1.“脑梗死”病程达一年以上。

2.遗留2个及2个以上肢体瘫痪。

3.瘫痪肢体肌力III级以下。

十、唇腭裂晚期(重度)标准:

1.II°唇裂和III°唇裂。

2.II°腭裂和III°腭裂。

十一、儿童尿道下裂晚期(重度)标准:

需手术矫正的各型尿道下裂。

十二、先天性巨结肠晚期(重度)标准:

具有下列严重合并症之一或以上者,

1.完全性肠梗阻。

2.肠穿孔腹膜炎。

3.严重腹胀不能缓解引起呼吸困难。

4.小肠结肠炎伴有中毒症状(高热、腹泻、严重脱水)。

十三、先天性肥厚性幽门狭窄晚期(重度)标准:

(具有两项及以上者,单项确诊有提示)。

1.频繁呕吐,严重影响进食。

2.伴有脱水、体重减轻。

3.伴有低钾血症和碱中毒(单项确诊)。

4.伴有反常性酸尿(单项确诊)。

5.超声检查探测幽门肌层厚度4mm、幽门管长度16mm、幽门管直径14mm

X线钡餐示胃扩张、蠕动增强、幽门管细长、幽门通过受阻、胃排空延。

十四、乳腺癌晚期诊断标准:

具备以下其中一项即可诊断:

1.乳腺癌伴有胸腔积液。(有彩超为证)

2.乳腺癌伴有脑转移。(有CT或核磁为证)

3.乳腺癌伴有骨转移。(有骨扫描为证)

4.乳腺癌伴有肝转移。(有彩超或CT为证)

5.乳腺癌伴有肺转移。(有胸片或CT为证)

十五、宫颈癌晚期诊断标准:

具备以下其中一项即可诊断:

1.宫颈癌伴有胸腔积液。(有彩超为证)

2.宫颈癌伴有脑转移。(有CT或核磁为证)

3.宫颈癌伴有骨转移。(有骨扫描为证)

4.宫颈癌伴有肝转移。(有彩超或CT为证)

5.宫颈癌伴有肺转移。(有胸片或CT为证)

6.宫颈癌侵犯肾盂积水或肾脏无功能。(有彩超或生化指标为证)

十六、结肠癌晚期诊断标准:

具备以下其中一项即可诊断:

1.结肠癌伴有胸腔积液。(有彩超为证)

2.结肠癌伴有脑转移。(有CT或核磁为证)

3.结肠癌伴有骨转移。(有骨扫描为证)

4.结肠癌伴有肝转移。(有彩超或CT为证)

5.结肠癌伴有肺转移。(有胸片或CT为证)

十七、直肠癌晚期诊断标准:

具备以下其中一项即可诊断:

1.直肠癌伴有胸腔积液。(有彩超为证)

2.直肠癌伴有脑转移。(有CT或核磁为证)

3.直肠癌伴有骨转移。(有骨扫描为证)

4.肠癌伴有肝转移。(有彩超或CT为证)

5.直肠癌伴有肺转移。(有胸片或CT为证)

十八、食管癌晚期诊断标准:

具备以下其中一项即可诊断:

1.食管癌伴有胸腔积液。(有彩超为证)

2.食管癌伴有脑转移。(有CT或核磁为证)

3.食管癌伴有骨转移。(有骨扫描为证)

4.食管癌伴有肝转移。(有彩超或CT为证)

5.食管癌伴有肺转移。(有胸片或CT为证)

十九、胃癌晚期诊断标准:

具备以下其中一项即可诊断:

1.胃癌伴有胸腔积液。(有彩超为证)

2.胃癌伴有脑转移。(有CT或核磁为证)

3.胃癌伴有骨转移。(有骨扫描为证)

4.胃癌伴有肝转移。(有彩超或CT为证)

5.胃癌伴有肺转移。(有胸片或CT为证)

 二十、肺癌晚期诊断标准:

具备以下其中一项即可诊断:

1.肺癌伴有胸腔积液。(有彩超为证)

2.肺癌伴有脑转移。(有CT或核磁为证)

3.肺癌伴有骨转移。(有骨扫描为证)

4.肺癌伴有肝转移。(有彩超或CT为证)

5.肺癌伴有双肺转移。(有胸片或CT为证)

二十一、艾滋病患者有以下合并症之一为晚期:

HIV消耗综合征

肺孢子菌肺炎

反复严重的细菌性肺炎

慢性单纯疱疹感染(超过1个月的口腔、生殖器或肛门直肠感染,或者任何内脏器官感染)

食管念珠菌(假丝酵母菌)病(或者气管、支气管或肺部真菌感染)

肺外结核

卡波西肉瘤

巨细胞病毒感染(视网膜或者其他器官感染,包括肝脏、脾脏和淋巴结)

中枢神经系统弓形虫病

HIV脑病

肺外隐球菌感染(包括脑膜炎)

散播性非结核分枝杆菌感染

进行性多灶性脑白质病

慢性隐球菌病

慢性等孢子球虫病

散播性真菌病(组织胞浆菌病或者球孢子菌病)

复发性败血症(包括非伤寒性沙门菌病)

淋巴瘤(脑部淋巴瘤或者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

有症状的HIV相关性肾病或者HIV相关性心肌炎

侵袭性宫颈癌

非典型散播性利什曼原虫病

二十二、耐多药肺结核晚期诊断标准:

1条至第5条,加第6条中的任何1条可诊断为耐多药肺结核晚期病例。

1.初治失败,明确诊断复治耐多药。或初治病例,痰检为原发性耐多药结核菌。

2.药敏结果至少包括耐异烟肼和利福平两种以上药物。

3.耐多药肺结核病例,按照市级专家组制定的复治方案治疗结束,肺部病灶进展,空洞扩大。

4.耐多药肺结核病例,按照市级专家组制定的复治方案治疗结束,痰菌涂片阳性,或培养阳性。

5.耐多药肺结核病例,按照市级专家组制定的复治方案治疗结束,症状无改善,或病情加重。

6.肺功能下降,出现严重的合并症或并发症。

①肺心病心力衰竭,丧失劳动能力。

②肺性脑病,病情危重。

③肺功能下降,或有呼吸衰竭,丧失劳动能力。

④免疫机能低下,造成反复细菌感染,包括霉菌感染。丧失劳动能力。

⑤反复大咯血,影响正常生活,丧失劳动能力。

⑥出现伴随疾病或伴随疾病加重,如糖尿病、脑梗塞等病情加重,丧失劳动能力。

⑦毁损肺,丧失劳动能力。

⑧气胸、脓胸使肺功能无法恢复,丧失劳动能力。

二十三、儿童白血病晚期诊断标准:

儿童白血病经治疗后复发或合并严重并发症者。

二十四、苯丙酮尿症(PKU晚期诊断标准 

非经典型患者(应以省级以上三级甲等医院诊断为准)。

 

附件2

阳泉市重大疾病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疾病名称

市级定点医疗机构

县域定点医疗机构

1

肺癌

市第一人民医院、阳煤集团总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肿瘤研究所

平定县人民医院、盂县人民医院、

盂县中医医院、郊区人民医院

2

食道癌

市第一人民医院、阳煤集团总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肿瘤研究所

平定县人民医院、盂县人民医院、

盂县中医医院、郊区人民医院

3

胃癌

市第一人民医院、阳煤集团总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肿瘤研究所

平定县人民医院、盂县人民医院、盂县中医医院、郊区人民医院

4

结肠癌

市第一人民医院、阳煤集团总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肿瘤研究所

平定县人民医院、盂县人民医院、盂县中医医院、郊区人民医院

5

直肠癌

市第一人民医院、阳煤集团总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肿瘤研究所

平定县人民医院、盂县人民医院、盂县中医医院、郊区人民医院

6

宫颈癌

市第一人民医院、阳煤集团总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肿瘤研究所

平定县人民医院、盂县人民医院、盂县中医医院、郊区人民医院

7

乳腺癌

市第一人民医院、阳煤集团总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肿瘤研究所

平定县人民医院、盂县人民医院、盂县中医医院、郊区人民医院

8

慢性粒细胞白血病

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

郊区人民医院

9

急性心肌

梗塞

市第一人民医院、阳煤集团总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

平定县人民医院、盂县人民医院、盂县中医医院、郊区人民医院

10

脑梗死

市第一人民医院、阳煤集团总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

平定县人民医院、盂县人民医院、盂县中医医院、郊区人民医院

11

Ⅰ型糖尿病

市第一人民医院、阳煤集团总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

平定县人民医院、盂县人民医院、盂县中医医院、郊区人民医院

12

唇腭裂

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

 

13

血友病

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

 

14

甲亢

市第一人民医院、阳煤集团总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

平定县人民医院、盂县人民医院、盂县中医医院、郊区人民医院

15

儿童白血病

市第一人民医院

 

16

儿童先天性心脏病

市第一人民医院

 

17

终末期肾病

市第一人民医院、阳煤集团总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

平定县人民医院、盂县人民医院、郊区人民医院

18

重性精神病

市精神康宁医院、南煤集团医院(阳泉市精神病医院)

 

19

艾滋病机会性感染

市第三人民医院

 

20

耐多药

肺结核

市第三人民医院

 

21

儿童苯丙酮尿症

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

 

22

儿童尿道

下裂

市第一人民医院

盂县中医医院、郊区人民医院

23

儿童先天性巨结肠

市第一人民医院

 

24

儿童先天性肥厚性幽门狭窄

市第一人民医院

 

 

附件3

阳泉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4种大病

晚期患者关怀救助申请表

 

 

 

 

附件4

阳泉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4种大病

晚期患者一次性关怀救助资金垫付协议书

 

甲方:           县(区)民政局         

乙方:           医院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健康扶贫医疗救助制度,筑牢医疗保障底线,在全市全面推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4种大病晚期患者“一站式”结算服务,建立管理运行规范、程序简便快捷、救助效果明显的医疗救助实时结算服务模式,有效减轻困难群众就医负担,县(区)民政部门与定点医疗机构(医院)签订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4种大病晚期患者一次性关怀救助资金垫付协议,协议事项如下:

第一条  县(区)民政部门委托定点医疗机构(医院)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24种重特大疾病 (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重性精神疾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结肠癌、直肠癌、食道癌、胃癌、肺癌、急性心肌梗塞、I型糖尿病、甲亢、脑梗死、唇腭裂、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儿童苯丙酮尿症、儿童尿道下裂、儿童先天性巨结肠、儿童先天性肥厚性幽门狭窄)晚期住院治疗患者垫付一次性大病关怀救助资金,标准:5000/人,定点医院在患者出院时将此项资金与人社、商业保险等部门报销费用一起实行“一站式”结算。

第二条 定点医院在垫付救助资金后,于每月20日之前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24种大病晚期患者关怀救助申请表(见附件1)及垫付资金情况报       县(区)民政部门审批。

第三条        县(区)民政部门对资料进行核对和审核后,在下个月25日前向医院支付垫付资金。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联系人(签名):                联系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