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网络上发现一些非法机构,打着户外运动的招牌,利用QQ群、微信群等,置游客的生命财产和安全于不顾,进行非法旅游宣传和旅游招徕业务,为提醒广大市民和游客谨防上当,市旅游文物综合行政执法队发出旅游消费重要提示。从认清旅行社资质、低价游、朋友“关怀”、旅游消费、证据收集等多方面给市民的旅行出行做出提醒,让市民出游更舒心、更安心。
一、认清出游旅行社资质。切记要选择具有资质的旅行社报名参团,选择旅行社时注意查看“一照”、“一证”,即《工商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切莫选择无旅行社业务经营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对微信圈、俱乐部等组团旅游形式要提高警惕,慎重选择,避免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增加维权难度。必要时,可拨打2010110进行电话查询。
二、警惕圈内朋友“关怀”。当前存在一些QQ群、微信群,打着户外运动的招牌,进行非法的旅游宣传和招徕业务,利用低价作诱饵,诱惑部分游客上当受骗,根本不顾游客的安危,雇用非法营运的车辆、没有旅行社责任险、没有旅游意外险,旅游活动充满陷阱,险象环生,不要贪小便宜,认清这些机构的本来面貌,切勿上当受骗。
三、警惕低价陷阱旅游团。一般来说,价格与服务成正比,一些旅行社报价看着便宜,但价低质次,往往造成埋怨多、投诉多。还要警惕“旅游贵宾券”、“旅游赠券”等网络陷阱,避免因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在选择旅行社和产品线路时,优先选择服务标准和品质高的旅行社,切忌一味追求低价旅游,增加旅游风险。
四、务必签订正规旅游合同。旅游合同是保护旅游者及旅行社双方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也是处理旅游纠纷的法律依据,因此游客在签订旅游合同时需要谨慎。在签订旅游合同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合同的每一项条款,对补充情况要进行明确的约定。明确行程单中的行程安排与当初自己报名时选择的是否一致,明确注意事项和权利义务,避免后续在行程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报名时应认真签订旅游合同,详细阅读旅行社提供的行程表或行程计划书,明确团费所包含的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违约责任和纠纷处理方式,并加盖旅行社公章。缴纳团费应汇入签约旅行社的账户,并索取正规发票,如遇熟人要求游客将团款汇入其个人账户(微信、支付宝等方式转账)一定要慎重,谨防权益受损。同时,要完整保留好合同、旅游行程单、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以备不时之需。
五、相关证据收集要及时。在旅游行程中,发现有违反旅游合同的情况时,要及时提醒、提示导游人员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旅游活动,如果提示、提醒导游人员置之不理时,要利用手机等工具,进行证据的保存,以便投诉时作为证据利用。
六、相关票据须妥善保存。旅游者交纳出境游保证金时,请勿以现金或者转账方式交与旅行社,更不要直接存入旅行社工作人员提供的个人帐号,应该通过银行(第三方)托管的方式,交纳出境游保证金,并留存相关票据,以免陷入非法集资的陷阱。
七、记住导游认准导游证号。导游是旅游过程中的重要因素,合同的履行全部掌握在导游的手中,游客务必要记住导游、认准导游证号及导游的联系方式,发生问题能准确提供导游的相关资料。
八、旅游消费要理性。旅游途中要选择正规商店或管理规范的市场购买纪念品,不要轻信“老乡店”, 更不要随其前往,以防受到胁迫。在景区购物要事先做好功课,充分了解产品是否符合自身需要,避免冲动消费,不要盲目听信商家的推荐,不要随意购买贵重物品,不要跟风,不贪小便宜,谨防上当受骗。购买商品时,务必看清商品的价格、质量、产地,不要忘记索取发票等商家凭证,以便事后维权。
九、交通安全要注意。旅游者要提前规划好行程安排和出行线路,与旅行社进行正确的规范旅游线路,要关注旅游目的地的天气、卫生、交通、突发事件、社会治安等情况。最大程度降低意外风险,出发前尽量购买旅游意外险。乘车时,要系好安全带。
十、维权理性要依法。在旅游过程中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应及时与组团社联系,并积极配合旅行社妥善处理,避免过激行为而影响其他旅游者的正常行程。如协商不成,可以向组团社所在地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进行投诉。值得注意的是,旅游投诉要有明确的旅行社主体,且注意投诉的时效性,投诉时效为合同结束后90天之内。
阳泉市旅游投诉电话0353-20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