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充分发挥我市旅游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全面提升旅游业发展水平,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转型跨越、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战略部署,特提出加快全市旅游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发展思路
坚持规划先行、市场主导、多元投资、政策扶持、政府推动的产业发展原则,以推进旅游项目建设为重点,做大做精旅游龙头产品,打造阳泉旅游品牌;以加强旅游资源整合为突破,统筹推进、协调发展,提高资源开发和利用效率;以拓展旅游客源市场为目标,加大市场推广力度,扩大本地旅游接待规模;以完善服务要素为基础,加强“吃、住、行、游、购、娱”和旅游信息化建设,扩大旅游消费;以提升旅游服务水平为核心,营造和谐发展的软环境,提高游客满意度。
(二)发展目标
经济目标:继续保持持续稳定的经济增长速度,按照旅游统计口径计算,到2018年我市旅游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的比重达到25%,极大地带动交通运输、餐饮住宿、娱乐、商品零售和邮电通信等行业。
产业目标:以规划为先导、生态保护为前提、基础设施为支撑、项目建设为载体、文化发展为内核、改革创新为动力,整合旅游资源要素,优化旅游产业发展环境,提升旅游产业素质。在2018年之前要实现大汖温泉、水神山、娘子关、冠山、桃林沟等景区升4A级目标,使我市4A级景区总量达到7个以上;全市旅游星级饭店和旅行社实现增量提质;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推进“农家乐”和农业观光园、休闲农庄等建设,创建各类休闲旅游度假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旅游购物要形成一定规模和品牌,旅游交通覆盖面更广,相关产业链条更加完善。旅游业在全市第三产业中的地位更加突出,成为我市转型发展的替代产业和重要支撑点。
市场目标:抓住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的机遇,加大市场推广力度,乘势开发华北和环渤海地区的客源市场,将我市建设成为重要的区域旅游中心城市和知名的旅游目的地。
(三)发展布局
统筹全市发展大局,在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交通发展规划以及其他相关产业规划的支持下,以旅游资源分布为基础,按照支撑大产业发展格局的要求进行“1234”产业布局。
打造一个中心旅游区。发挥城区、矿区和生态新城餐饮、住宿、娱乐、交通和旅行社集中的优势,依托区域内狮脑山、桃河、王母垴植物园等旅游点,全面提升旅游接待水平,形成我市旅游服务的核心区域。
做精两条旅游线路。借助相邻地区知名景区的吸引力和影响力,重点做好南部“市区—娘子关—冠山—药林寺—大寨”和北部“市区—关王庙—藏山—温泉—五台山”这2条旅游线路。在此基础上根据市场需求规划若干不同时长、不同内容的定制线路产品。
打造三个旅游品牌。以“阳泉市狮脑山百团大战遗址”和狮脑山森林公园为核心打造狮脑山的“红色旅游”品牌,以天下第九关和水上人家为核心打造娘子关的“中华雄关、太行水乡”品牌,以春秋藏孤故事和自然生态为核心打造藏山的“忠义文化”旅游品牌。
发展四个城镇旅游功能区。市区以狮脑山公园和王母垴植物园为中心发展城市人群健身休闲旅游区,郊区以林里关王庙(玉泉山、刘备山)为中心发展城郊人群生态休闲旅游区,平定以冠山为中心发展文化休闲旅游区,盂县以水神山(高城山)为中心发展度假休闲旅游区。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旅游产业体系
1、加快旅游精品项目的建设。按照产业布局发展,通过景区开发、景点扩容、基础设施配套等建设内容,重点建设10个旅游景区,提高旅游产品规模档次。
狮脑山旅游区要以“百团大战”和“中共第一城”为核心主题,以百团大战纪念碑、纪念馆和中共第一城纪念墙、革命烈士纪念馆为主要载体,深度挖掘革命历史文化遗存,高标准建设百团大战遗址公园。树立“大景区”理念,将景区范围扩展并融入市区范围,形成“山在城中、城在林中、人在园中”的旅游格局,成为以红色旅游为核心,具备现代化游乐、休闲度假、生态园林、综合服务等多功能的城市主题公园,打造成全国知名的红色旅游景区和阳泉旅游品牌。
娘子关景区要以水、关为核心,高标准编制旅游详规,将娘子关特有的关、水、山、湖优质旅游资源一体化开发。同时要加强与固关长城、董寨古村落的联合,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娘子关景区”。
藏山景区要以忠义文化为主线,重点进行外围游览空间拓展和旅游接待设施建设,丰富市场要素,完善景区功能。要借助拍摄影视剧事件扩大在大众中的影响力,打造历史文化名山品牌。
翠枫山景区要突出自然生态和休闲健身特色,进一步丰富旅游项目,完善服务接待功能,重点对游乐设施、科普场所进行建设,打造休闲健身旅游品牌。
冠山舍利文化园要以冠山书院文化和平定舍利文化为核心,推进冠山景区舍利文化园主体建设和书院文化遗址建设,成为平定文化旅游名县的重要支柱。
药林寺景区要以五星级饭店药林会议中心为依托,实施酒店与景区一体管理,大力开发红色、生态、养生旅游项目,建设集休闲、体验和爱国主义教育为一体的综合型景区。
水神山—高城山度假区要以水神山烈女祠、报国寺宗教文化以及生态植物园、高城山森林公园等自然生态资源为基础,充分利用阳泉北站的地理优势,科学规划、合理开发,建设阳泉北部精品旅游度假区。
温泉—滹沱河风景度假区要将温泉景区与滹沱河风景带联合开发。要着眼于高档、精致、舒适的开发理念,以温泉养生文化为主题,建设国内一流的温泉旅游度假区。同时要借助滹沱河沿岸自然生态保存较好、水量适中、周边大汖村等古村落散布、山地峡谷生态优美等特点,开展以户外运动为主的旅游项目招商,开发建设探险体验旅游项目。
桃林沟生态旅游区要将桃林沟及沿线五村整体策划,统一布局,建设旅游休闲体验和旅游综合服务功能区,使之成为乡村体验和市郊休闲旅游的拳头产品。
华北奕丰生态园要以生态农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为主题,打造集生态农业示范、休闲度假、农业体验和生态餐饮、演艺为一体的高品位生态旅游区。依托紧临高速公路出口的优势,立足盂县、拓展周边、面向山西、辐射全国,打造全市乃至全省休闲观光生态旅游的品牌。
2、加快旅游交通发展。建设高标准的旅游专线道路,对通往全市A级景区、国家级工农业旅游示范点、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以及纳入省、市旅游发展规划景区的公路,交通部门要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优先列入建设改造计划,并落实配套补助政策。
健全区域旅游交通指示系统,服务自驾游需求。在火车站、汽车客运站、高速公路出口及有关高速公路服务区等设置阳泉旅游交通示意图,在通往主要景区的道路合理设置旅游交通导引牌,住建、规划、公安交警、交通、公路等部门要积极支持,并免收有关费用,标识牌要按照《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指引标志设置规范》的要求进行标志设置,制作安装费用由市、县(区)财政列支。
完善城乡旅游车辆临时停泊系统,实现旅游交通无缝对接。
3、加快旅游集散服务体系建设。根据旅游资源、交通条件等综合评价,选择相对成熟的地点建设旅游集散中心,建成全市旅游综合接待、调度和宣传平台。同时要根据发展需要,依托交通运输部门的服务设施,在市区、平定县、盂县和郊区的重要客运站点设立旅游服务点。
旅游集散中心、旅游服务点要承担宣传、咨询功能,开通城市中心区、交通枢纽至旅游区的旅游客运专线和旅游公交线路,要加强站点之间的互通对接,构建“大旅游交通”网络。
4、扩大旅游接待设施规模。在全市建立布局合理的高、中、低档饭店,形成规模适度、档次搭配合理的旅游饭店体系;支持旅游星级饭店发展,大力普及经济型酒店(三星级以下和快捷酒店),适度发展低档饭店(社会旅馆和家庭旅馆)。扶持县区发展旅游星级饭店,规范和指导农家乐的发展。
5、发展自驾游和房车旅游配套服务。针对自驾游和房车旅游等新兴旅游群体,建设满足自由行游客的交通设施和驻扎营地设施。要选择在城市出入方便的旅游重点线路、重点景区或环境质量高的市郊建设自驾游和房车营地,配置相应的泊车、供水、供电、排污及娱乐和安全等必要的生活服务体系。加强配套的环境监测管理、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等,努力建设集景区、娱乐、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旅游度假地。
6、大力开发旅游商品市场。积极推进刻花瓷、小杂粮、煤雕等旅游商品开发,注重产品的市场定位与形象包装,形成一定生产规模;创新营销方式,加大营销力度,提升旅游商品的营销能力,使之成为我市旅游形象代表。鼓励各旅游景区景点和旅游饭店销售有阳泉特色的旅游商品和纪念品。
(二)加强旅游行业管理,规范和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以游客满意度为基准,以方便游客为目标,全面加强旅游行业管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和经营行为,切实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优化旅游发展环境。
1、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建立健全市场监管体系、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旅游投诉体系、企业内部质监体系,维护游客合法权益,实现人性化服务。
2、实施旅游标准化示范引导工程。启动建设一批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全面开展旅游对标行动;严格实行旅行社、A级景区、星级饭店、导游员动态管理制度,通过标准引领规范,推进精细化管理。
3、实施“智慧旅游”工程。建设和完善开放式“阳泉旅游电子平台”,形成涵盖住宿、餐饮、购物、娱乐、交通等要素的一体化数字旅游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发展旅游电子商务,完善各种旅游预订服务和咨询、查询服务;拓展旅游信息化管理渠道,提升旅游从业人员的“智能服务”、旅游景区的“智能监控”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智能发布”功能;将“智慧旅游”融入“智慧阳泉”平台,实现与交通、气象、国土和其他公共资源共享,以信息化推动提升旅游现代化水平。
4、实施“人才强旅”工程。重点加强对导游人员的业务和道德教育,开展旅游景区和其他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完成初级人才普及和高级人才提高的双重任务,积极开展旅游服务技能培训和比赛,逐步提升从业人员整体水平。
(三)强化旅游宣传推广,逐步扩大客源市场
1、开拓客源市场,延伸服务手段。以太原、石家庄两大城市为支点,巩固和发展两个省会都市圈的客源市场。重点开拓面向北京、天津地区的旅游招商和客源市场,利用资源和文化差异吸引京、津游客。在此基础上打开环渤海城市群市场。
要在主要客源地中心城市加大广告投放力度,设立旅游服务中心或咨询中心,开设免费咨询电话,定期举办活动,建立旅游俱乐部。广告投放和服务点的建设可以采取与当地旅游相关企业合作,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2、加强区域旅游合作共赢。强化五台山、藏山、西柏坡“晋冀旅游金三角”合作机制,推进本地线路与石家庄、晋中、太原之间的产品组合,开拓与周边客源市场的“一证游”活动,利用地域优势扩大在“大太原旅游圈”和晋冀旅游通道的影响力和纽带作用,加强区域旅游协作,整合各区域旅游资源,形成特色突出、优势互补的旅游线路,推进无障碍旅游。
3、创新旅游营销手段,塑造旅游形象。全市旅游一体化宣传促销。由旅游管理部门组织和牵头,统一使用宣传经费,统一策划宣传活动,统一制作宣传品,将全市旅游一体化进行宣传推广,形成合力,提高效率。
4、强化行业合作机制。发挥旅游企业在宣传营销中的主体作用。按照“政府主导,行企联动,媒体引路,企业跟进”的模式,重点抓好市内旅行社与境内外大型旅游企业的联合协作,借助媒体宣传、网络促销、客户邀请、同行交流、旅游节会等有效形式,建立双向促销、客源共享的联动机制。
三、政策措施
(一)理顺管理职能,提高旅游开发效率
在资源好、潜力大但存在管理职能交叉的重点景区,探索开展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整合不同部门管理职能,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相接轨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统一管理权限,与市场衔接,集中开发、宣传、推广,提高资源利用率。
(二)加大旅游投入,优化旅游投融资机制
1、加大政府财政的基础性投入。各级政府财政要加大对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旅游宣传推广两个方面的重点投入,发挥宏观指导作用,做好“打基础”和“造声势”两篇文章。市级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国家和省支持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配套投入;要每年安排一定的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对阳泉旅游的整体宣传促销、旅游市场开发和奖励、旅游秩序管理等。各县区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旅游宣传促销专项经费,并应逐年增长。
2、优化投融资机制,改善投资环境。要加大对民营经济、社会资本投资旅游业的引导力度,充实旅游产业投资来源,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社会资本投资旅游业模式。
要制定相应政策,疏通资源消耗型企业和其他工业企业投资旅游的渠道,设立矿产行业旅游发展基金,用于全市旅游产业建设或工业企业转型旅游的补助。
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强化旅游项目的包装,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积极策划和包装我市的旅游项目,举行项目推荐会,向市内和全省、全国进行招商。
3、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落实中央七部委《关于金融支持旅游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创新发展符合旅游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和模式,加大对旅游企业和旅游项目的融资授信支持,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贷款利率。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可享受中小企业贷款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旅游企业融资担保等信用增强体系,加大各类信用担保机构对旅游企业和旅游项目的担保力度。加强旅游景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旅游行业和旅游景点金融服务便利性。
(三)完善土地供给利用政策
各地要将旅游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农用地转用指标时,对旅游业发展用地予以充分考虑。支持旅游企业利用荒山、荒坡、荒滩和采矿塌陷区开发旅游项目。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非耕农用地,在不改变土地农用性质的前提下以合作方式与开发商合作开发旅游项目。积极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
(四)扶持旅游企业做大做强
1、加大对旅游标准化创建单位的奖励。对新评定为国家5A级的旅游景区一次性奖励20万元,新评定为4A级的景区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与示范点称号的单位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旅游景区新建符合相关标准并正常运行三年的旅游公厕每个补助10万元,可视公厕的规格标准不同而上下浮动补助金额。以上奖励项目的奖励金额由市财政与所在县(区)财政按1:1的比例配套发放。
2、鼓励旅行社开展地接业务,强化综合竞争能力。对本市的旅行社在市外有关媒体进行本地旅游资源、旅游线路宣传的行为给予补助。对开展地接业务的旅行社根据其接待外地游客的数量给予年度奖励,对接待和引进境外团队游客来我市过夜的业务,由政府出面给予嘉奖。具体奖励政策由市旅游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3、落实各项产业扶持政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经批准开展的公务活动,可按相关规定委托旅行社安排交通、食宿、会务等服务。鼓励旅游企业引进、申办、承办各类大型国际展会、重大文化活动和体育赛事以及各类公务和商务活动,对效益突出的,给予资金补助支持。
旅行社按营业收入缴纳的各种收费,计征基数要扣除各类代收服务费。旅游企业宣传促销费、旅游商品生产企业研发费和技术改造费,纳入企业成本(费用),按照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精神,落实宾馆饭店用水、用电、用气与一般工业企业同价政策。对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的旅游企业,按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的,不再征收污水排污费。深入推进中央和省关于扶持小微型企业各项优惠政策在旅游行业中的落实。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决策部署,建立和完善由主要领导同志负责的领导协调机制,营造良好的旅游业发展环境,形成全社会发展旅游业的强大合力。
各级旅游工作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充实力量、强化职能,发挥整合资源、提升管理、综合推进和重点实施的重要作用,切实推动旅游业发展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
(二)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及国务院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要求,建立健全统筹协作的工作机制。各部门充分发挥主动性和积极性,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各司其职,狠抓落实。
发展改革部门要推动落实旅游业发展改革、重点项目建设、重大旅游区域规划编制等重要任务。财政、税务部门要不断改进支持方式,研究落实对旅游业加大投入和实施税收优惠的政策措施。宣传部门要把旅游纳入年度宣传重点,重大宣传活动要增加旅游形象宣传,市内新闻媒体要加大旅游公益性宣传。住建、环保、农业、林业、水利、文化、国土资源、经济和信息化、体育、气象、文物等部门要在有效保护资源的前提下,积极深化与旅游的融合发展,培育新型旅游消费业态。公安、卫生、安监、质监、工商、物价等部门要加强对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和其他旅游公共场所的社会治安、公共安全、卫生防疫、价格和市场秩序的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安监部门要将旅游教育和从业人员培训纳入教育培训计划,鼓励推动带薪休假和修学旅游的发展。旅游部门要加强规划、标准、行业管理等方面工作,提升旅游业发展质量和水平。
各县区要就加快旅游业发展制定具体的行动方案,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制定推进旅游业发展的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