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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旅游局关于在全市旅游行业开展旅游安全“知责履责、失职追责”活动的通知

阳泉市政府 www.yq.gov.cn 2017-04-19 11:49

  
  

阳旅字〔2017〕29号

 

各县(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做好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阳政发〔2017〕1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旅游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旅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市旅游局决定,从4月至12月底在全市旅游行业开展旅游安全“知责履责、失职追责”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职责、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一)强化责任意识

  各县(区)旅游管理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全省旅游发展大会精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履职尽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努力提高旅游安全监管水平,为全省旅游业安全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突出领导责任

  各县(区)旅游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要负总责,其他领导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工作。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安全工作,并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工作,加强督促指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形成“人人知责、人人履责、人人尽责、失职追责”的责任落实机制。

  (三)完善各项安全制度

  各县(区)旅游管理部门要狠抓省政府安全生产“10项制度”落实的基础上,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完善工作。包括:预测预报机制(旅游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制度、旅游安全信息披露制度、统计分析制度、报告制度),检查监督机制(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挂牌督办制度、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诫勉约谈制度),应急处置机制(旅游应急预案报备、演练制度、事故处理、应急协同处置机制),奖惩激励机制(安全考评制度)等。

  (四)建立健全监管责任制

  各县(区)旅游管理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把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进一步细化分解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岗位,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安全责任体系。同时,要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对属于旅游部门监管的旅游企业,要逐一落实监管责任制,并于监管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监管责任领导和具体监管人员,将上述内容制成安全责任牌,在企业醒目位置公示,做到日常照牌监管,失职照牌追责,确保安全管理工作全覆盖。

  二、多措并举,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细化责任分解

  各旅游企业要成立安全领导机构,按照“三落实”和“一岗双责”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安全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制定和完善企业内部岗位安全职责、操作规程和岗位作业标准,并悬挂醒目位置。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各工种的安全职责和履职要求,开展“知责履责、失职追责”活动。

  (二)实施承诺履责

  各旅游企业在开展“知责履责、失职追责”活动中,要层层签订安全承诺书,每一名员工向部门承诺,每个部门向企业承诺,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向全体员工、当地政府监管部门和社会公开承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人抓的旅游安全责任体系,使旅游安全责任层层落实。

  (三)严肃自查制度

  各旅游企业根据《旅游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健全隐患登记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治理,对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对短时间难以治理的重大隐患要做到“五落实”(落实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资金、落实监控措施、落实应急预案),并挂牌限时治理,要倒查隐患形成原因,制定针对性措施,防止同类隐患和问题重复出现。

  三、狠抓落实,确保“双责”活动取得实效

  (一)抓好“双责”措施的落实

  各县(区)旅游管理部门要抓好本部门和所监管企业“双责”活动的宣传动员,营造“人人知责、人人履责、人人尽责”的良好氛围。并组织专门力量对本级和所监管企业开展“双责”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切实履行职责,敢于担当,精心谋划,科学施策。要将本次活动与打非治违、“安全生产月”活动、隐患排查治理紧密结合起来,确保此次活动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二)各旅游企业要组织开展“双责”的培训教育活动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比赛、安全文化创意等系列活动,强化员工“双责”的意识。同时,成立督查检查组,对本企业每一名员工的“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表现好的员工要进行奖励,对表现差的员工要给予通报批评和处罚。

  (三)各县(区)旅游管理部门和各旅游企业要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

  在日常监管中要做到依责尽职,发生事故依责追究。对落实不认真导致发生事故的要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要求,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县(区)旅游管理部门于12月20日前将本地开展“知责履责、失职追责”活动总结报市旅游局旅游科。

  联系电话(传真):0353-2027711

  邮箱:2676470890@qq.com

                                          阳泉市旅游局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