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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旅游局关于印发《全市旅游行业“反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阳泉市政府 www.yq.gov.cn 2017-04-19 11:47

    

阳旅字〔2017〕28号

 

各县(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业: 

  为进一步强化旅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市旅游局决定从4月至7月底,在全市旅游行业集中开展“反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专项行动(以下简称“反三违”专项行动)。现将《全市旅游行业“反三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阳泉市旅游局

  2017年4月14日

 

阳泉市旅游行业“反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企业(单位)主责、失职追责”要求,以《安全生产法》、《旅游法》、《旅游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企业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为依据,按照“突出重点、全面排查、综合治理、注重长效”的基本原则,针对“三违”问题进行全面整治。通过“反三违”专项行动,进一步督促旅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使安全工作达到规范化、科学化的要求;督导旅游企业深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的排查治理双随机制度,强化安全基础管理,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切实做到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实现有效遏制、杜绝旅游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的目标,为推动全省旅游业稳定、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专项行动范围

  主要包括旅行社(分社、门市部)、旅游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点)。

  三、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健全“反三违”规章制度情况

  旅游企业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相关旅游合同协议、各工种(岗位)操作规程、安全会议记录、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教育培训记录、隐患排查治理记录、旅游产品安全评估记录、各类应急预案及演练记录等情况。

  (二)“反三违”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1.是否有违章指挥现象,主要包括:

  (1)不符合经营规定或开放条件,擅自安排经营或开放;

  (2)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没有安全保障措施,没有进行旅游产品安全评估,不符合保障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擅自安排执行;

  (3)不按规定投保责任保险;

  (4)不按规定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定期组织演练;

  (5)组织大型活动不按规定落实有关审批和报备手续及各项应急预案;

  (6)不按规定对旅游活动辅助对象进行考察或审查;

  (7)不按规定对新招聘的员工、调整岗位的员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8)对存在安全隐患停止使用的设施设备,在未消除隐患的前提下擅自安排使用;

  (9)多岗位、多层次、多场地、多区域同时作业,现场无人指挥和监护,不制定安全措施;

  (10) 指派无资质或身体状况不适应本岗位及未签订劳务合同的人员上岗;

  (11)对已发现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不认真及时整改,仍强行安排生产及经营任务;

  (12)指令员工不按操作规程作业;

  (13)在设备检修时,未将安全防护措施纳入检修计划;

  (14)在无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的情况下,安排工作拼设备、拼体力、抢时间、争速度;

  (15)擅自变更安全操作程序;

  (16)下达停业通知后,仍继续组织经营等行为;

  (17)其他违章指挥的现象。

  2.是否有违章作业现象,主要包括:

  (1)不按规定履行安全告知和安全提示;

  (2)不按规定履行救助或不履行报告义务;

  (3)不按规定无相应资质操作各种设备;

  (4)不按规定让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场所;

  (5)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6)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7)攀、坐不安全位置;

  (8)设备运转时,违规进行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

  (9)在工作时间和作业场所不按规定持证上岗和佩戴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

  (10)机动车、区间车和游乐车等相关特种设备、运输工具不按规定载货、载人,带病出车等行为;

  (11)其他违章作业的现象。

  3.是否有违反劳动纪律现象,主要包括:

  (1)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到达工作岗位,擅离职守,不按要求请假等;

  (2)不根据经营、工作岗位职责及规则,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3)不遵守与劳动、工作紧密相关的纪律及其他规则等行为;

  (4)不遵守技术操作规程;

  (5)其他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

  四、时间安排

  此次“反三违”专项行动时间共计4个月,分五个阶段进行,从4月初开始,7月底结束。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4月20日前)

  各县(区)旅游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业要根据市旅游局“反三违”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通过制定方案、召开会议、发布公告等形式,进行部署和宣传发动。各旅游企业要动员所属员工制定本单位、本部门、本岗位的“反三违”方案,认真分析存在问题,深层次查找原因,把“反三违”方案制定得符合实际,简便操作。请各县(区)旅游管理部门于4月17日前将开展“反三违”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报送市旅游局旅游科。

  第二阶段:教育培训阶段(4月21日至5月10日)

  各旅游企业要采取集中培训、岗位培训、班前会、警示教育和开展技术练兵、岗位比武等形式,组织全体从业人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旅游法》、《旅游安全管理办法》、《旅行社安全规范》、新修订的《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企业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规定要求,进一步提高广大旅游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规范安全操作行为,真正做到人人懂法、人人守法、依法生产、依规指挥、依规操作。

  第三阶段:自查自纠阶段(5月11日至6月10日)

  各旅游企业要紧密结合重大风险排查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细致查找本单位存在的“三违”现象和行为,并建立台账,进行分类汇总,列出“三违”清单。要从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责任落实以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操作技能等方面,认真分析“三违”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治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加强教育培训,有效解决“三违”问题。

  第四阶段:集中整治阶段(6月11日至7月10日)

  各旅游企业要对照本企业列出的“三违”清单,针对自查中发现的“三违”问题,逐条逐项进行整改;要根据“三违”问题的具体性质和可能造成的后果程度等建立“三违”教育和惩处机制,对屡纠屡犯和可能造成伤亡事故等严重的“三违”行为和责任人,按照“四不放过”(违章原因不查清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采取有效措施不放过)原则,采取经济处罚、离岗培训、调离岗位直至解除合同等措施,严肃予以处理。

  第五阶段:督查检查阶段(7月11日至7月30日)

  各县(区)旅游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交叉检查、跟踪检查、“双随机”检查、暗查突查等方式,对各重点企业开展“反三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检查, 确保“反三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旅游管理部门、各旅游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反三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部署,明确时间步骤,细化内容要求,强化责任分工,确保专项行动扎实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把“反三违”专项行动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综合治理。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强化安全管理,杜绝“三违”问题发生。

  (二)完善制度,切实建立长效机制

  各县(区)旅游管理部门要通过开展“反三违”专项行动,督促各旅游企业,特别是对各县(区)人民政府把辖区内工商登记的旅游企业划定落实到各县(区)旅游管理部门的,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规章制度、各工种(岗位)操作规程,全面规范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现场安全管理等工作,特别是要引导帮助企业建立有利于解决“三违”行为的制度和办法措施,通过全员签订安全承诺、建立举报“三违”奖励机制、设立“三违”曝光台、实行从业人员工资与安全挂钩制度等措施,真正把“反三违”工作纳入企业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之中,使“反三违”工作做到制度化和经常化,逐步形成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旅游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三)严格执法,切实强化安全监管

  各县(区)旅游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反三违”专项活动期间的监督检查,严格监管执法,做到“四个全覆盖”:督促所有旅游企业开展“反三违”专项行动要全覆盖;督促企业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要全覆盖;督促企业建立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要全覆盖;督促企业建立安全风险预防机制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要全覆盖。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三违”问题,要做到发现一次,教育一次,处罚一次;对企业因“三违”问题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要按照上限严肃进行责任追究。要通过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三违”行为,推动企业从制度落实、教育培训、现场管理等方面堵塞安全漏洞,切实做到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

  (四)统筹兼顾,切实推进年度工作

  各县(区)旅游管理部门要按照市政府一号文件部署要求,将开展“反三违”专项行动与建立安全风险预防机制相结合,督促各旅游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风险点排查和评估,完成好风险等级确定工作;与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督促各旅游企业严格落实“班组日查、部门周查、公司月查”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指导旅游企业建立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政府监管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实现隐患上报、整改、验收、销号闭环管理;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严格组织评审,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与强化重特大事故责任倒查问责相结合,督促企业建立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加强企业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相结合,对“反三违”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引导企业从业人员和广大游客积极参与“反三违”工作,强化企业责任落实和自查自纠、自我约束、自我提高的自觉意识,全面推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各县(区)旅游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指导,掌握活动的进展情况,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及时上报。请于8月10日前报送“反三违”专项行动情况总结。

  联系电话(传真):0353-2027711

  电子邮箱:267647089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