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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阳泉市政府 www.yq.gov.cn 2017-03-27 09:33


 



 

 

 

阳泉市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业:

据预测,2017年我国气候状况总体偏差,区域性洪涝极端事件出现几率较大,防汛形势依然严峻。为贯彻落实全国防汛抗旱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省、市对防汛工作的要求,有效应对汛期洪涝灾害对旅游业的影响,现将山西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全面做好2017年防汛准备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县(区)旅游管理部门结合当地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安全责任落实

各县(区)旅游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汛期旅游安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积极推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防汛责任体系。指导A级旅游景区和旅游企业落实防汛主体责任,针对旅游行业实际,结合汛期天气特点,完善汛期旅游安全工作制度,认真履行旅游安全监管职责,切实保障广大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景区隐患排查

A级旅游景区(点)立即组织对景区内的交通道路、桥梁、涵洞、隧道、易发生山体滑坡、河水冲击等危险区域以及各类旅游设施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对存在安全或地质灾害隐患的,要立即进行整改,并采取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旅游景区安全。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景区(点)坚决不能开放,遇到极端恶劣天气景区要及时关停。

三、强化应急预警机制

各县(区)旅游管理部门要加强与气象、国土、交通、安监等部门沟通协调,健全和完善信息共享,抢险救援联动协作机制,共同做好因降雨引发次生灾害的防御工作。同时要指导旅游企业,特别是旅游景区(点)做好防汛预案,并进行培训演练。加强对各类灾害的预测、预报、预警工作,高度关注气象变化,第一时间发布极端天气预警信息。各旅游企业在接到预警信息后,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停止一切经营活动,并做好团队游客的分流疏散工作。一旦发生灾害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强化部门之间的协调行动,应急处置及时有效。

四、严格应急值守

各县(区)旅游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业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汛期旅游安全的动态监测和组织保障。遇有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和市旅游局报告,同时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阳泉市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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