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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旅游行业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阳泉市政府 www.yq.gov.cn 2017-03-14 08:28

山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旅游行业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 2017-03-13 阅读 45 次 【   【打印】


 

各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局):

近期,国务院安委会通报了浙江天台“2.5”足馨堂足浴中心(亡18人)和江西南昌“2.25”白金汇酒店(亡10人)两起重大火灾事故。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吸取两起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省政府“3.1”事故警示教育及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省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全国 “两会”期间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全省旅游行业消防安全工作。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部门责任制的落实

各级旅游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明确本单位、本行业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和《消防法》等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大对旅游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管执法力度。针对旅游企业经营活动变化、人员流动变化以及春季气候变化等带来的安全风险,制定更加有力、更加严格的措施并狠抓落实,严密落实各项管控措施,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强化隐患排查治理

各级旅游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对旅游重点时段的督导检查。在“两会”期间旅游安全大检查的基础上,针对当前消防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主动与消防部门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做好安全提示和预警工作;督导和指导辖区旅游企业依法完善相关行政审批手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涉及消防安全的认证许可;紧盯清明、五一、“5.19”、端午、中秋、“9.27”、国庆和党的十九大等重要节日,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对消防安全重点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确保节日消防安全;制定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标准,加强网格消防信息采集、情况反馈、问题督办;加大对旅游景区文物古建筑防火巡查力度;加强对电力技术人员、相关工种电气安全知识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的检查,及时查处违章违规行为。各级旅游部门要在深入开展旅游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上下功夫,研判火灾消防形势,准确把握火灾规律,提出应对措施,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薄弱环节,要紧盯不放,坚决做到“五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各级旅游部门和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并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广泛宣讲消防安全常识,普及火灾报警、初期火灾扑救和火场自救逃生知识;定期组织旅游企业开展导游领队从业人员消防知识教育和培训,要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要有灭火和应急疏散等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消防专业技能训练。

省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将适时成立工作督导组,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暗访督查。



 

 

山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