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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科技局机构法定职责

阳泉市政府 www.yq.gov.cn 2017-12-29 00:00

 

一、贯彻落实国家科学技术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地方性科技政策等调研,起草全市科学技术的管理办法、意见、细则等。
二、研究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推动我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三、对全市科技工作进行宏观管理、服务和指导,促进地方产业现代化和技术装备现代化。
四、组织实施星火、火炬、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新产品试制、新产品开发、软科学研究等项科技发展计划,大力发展区域经济和支柱产业;搞好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科技规划,参与全市重大经济决策,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课题进行攻关和配合,解决经济工作中科技难点、热点和重点问题。
五、组织科技力量,推动我市生产促进中心、科技信息网络的建设和发展,促进可持续发展实验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综合技术服务、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等科技体系的建设。
六、编制全市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制定科技发展年度计划。
七、配合组织全市技术、人才、项目的内引外联工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地方经济质量和效益的提高。
八、组织全市科技成果的评审、验收、奖励,负责重大科技成果的示范和推广,鼓励和引导群众性发明创造活动,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搞好科技统计、科技保密工作。
九、研究和拟定企业技术进步政策,推进企业科技进步,引导和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学研集团,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培育新的经济生长点,发展高新技术及产业化,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及其产品的申报和认定。
十、负责组织和协调各部门落实科教兴农战略;归口管理星火技术密集区工作;引进和推广应用重大农业新技术,推动农业和农村科技进步,建立健全农村科技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
十一、贯彻落实有关科技体制改革政策和决定,搞好全市科技体制改革,归口管理市属科研机构和民营科技企业以及非企业类民营科技机构。
十二、负责管理和分配科技三项费用和科技发展基金。负责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促进科技风险投资机制的建立。
十三、负责全市科技外事活动,管理国际合作工作。
十四、负责科技宣传和科技信息工作,沟通渠道,加强科技信息交流。
十五、加强对科普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十六、归口管理技术市场,认定登记技术合同,组织和管理技贸活动,会同有关部门仲裁技术合同纠纷。
十七、归口管理专利事业发展,负责全市知识产权保护,调处专利纠纷。
十八、负责对县区科技局和市直各单位进行科技业务指导。
十九、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