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处理突发事件,确保单位及单位工作人员的财产及生命安全,我单位认真学习研读新《安全生产法》内容,并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机关办公区域。
二、工作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守红线意识,进一步坚强安全生产工作。
2.明确责任,分级负责 建立和完善安全责任制度、协调管理机制和联动工作机制,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3.积极防御,综合防范 立足安全防护,加强预警,抓好预防、监控、应急处理、应急保障等环节,采取各种措施,充分发挥各方作用,共同构筑我单位安全保障和应急预警体系。
三、组织领导
(一)为加强应急工作的统一指挥、组织协调,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海平(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高全红(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永红(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郝葆良(局党组成员、调研员)
白振才(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闫守琦(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科技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李银河担任,负责安排部署工作。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和现场指挥;
2.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及应急救援工作情况、与有关部门协调,必要时请求立即支援;
3.组织我单位机关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及应急预案的演练;
4.组织好对安全设备的检查和隐患排除,落实季度检查和重点部位的月度检查制度;
5.完善并执行好值班值宿制度,保证值班值宿人员在工作日晚上、节假日全天按时到岗、通讯畅通,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四、报告程序
工作时间内,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现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向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要迅速作出判断,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积极组织自救,并向市委、市政府值班室报告。节假日及下班期间,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发生后,值班值宿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向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要迅速作出判断,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在场人员迅速开展自救,同时向市委、市政府值班室报告。
五、应急工作
(一)自然灾害
1.破坏性地震
(1)发生破坏性地震时,要迅速躲在柜子、桌子、墙角等坚固处,楼层高时禁止跳楼逃生。
(2)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值班室报告,启动应急预案,指挥人员快速在室内安全地带避震或沿安全线路向室外安全地带转移。
(3)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自救同时拨打“120”和“110”求救。
(4)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维护现场,防止失窃。
2.因水灾、地震等自然气象灾害造成停水、停电、停气事故
(1)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检查有无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若有人员受伤应迅速送往医院或求救“120”;若发生财产丢失,报“110”并保护好现场。
(2)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查找原因后,再进行处理并与有关部门协调,迅速恢复水、电、气的供应。
(二)事故灾难
1.火灾
(1)办公楼发生火灾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要现场指挥,积极自救和灭火,同时立即拨打“119”报警。视情况确定疏散路线,组织人员和贵重物资撤离。
(2)报警后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安排人员到指定地点迎接消防车,引导消防车辆人员到达火灾现场。
(3)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现场指挥员要向消防负责同志报告情况,移交指挥权,协同消防人员做好灭火工作。
(4)在场人员要按照现场指挥的要求边救火边负责内外警戒,维护公共秩序,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保证人员通道畅通。
(5)火灾扑灭后,要组织人员保护好火灾现场,配合消防人员调查火灾发生原因。维修人员迅速检修、恢复各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行。组织人员清洗打扫现场卫生。
2.突发跑水
(1)我单位机关工作人员发现跑水事件后,应及时报告办公室,若跑水严重则要立即报告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
(2)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和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视跑水情况,妥善采取紧急应对措施。若水势过大跑水严重,应切断电源,防止跑水漏电伤人。若条件允许,尽量将漏水点控制住(如关闭水阀、用水桶接住漏水点等)。
(3)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撤离,同时转移跑水现场的重要资料和贵重物品,并指定专人看管,防止丢失。
(4)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查明漏水原因,排除故障后清理事故现场积水,防止损失扩大。
(5)若跑水严重,依靠自救难以控制局面、需要自来水公司专业人员排除故障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迅速求救自来水公司。
3.交通事故
我单位机关交通车辆如发生交通肇事,无论何方责任,车辆驾驶人员应第一时间通知交警部门和投保保险公司,并上报单位领导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4.公共设施事故
(1)如有楼体墙面脱落和办公室内的花盆等物品从空中坠落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发现人应立即报告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并送伤者去医院或拨打急救中心电话。
(2)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保护好现场并通知保险公司,待有关部门现场处理后,再清扫现场。
(三)公共卫生事件
1.突发急病
如发现我单位机关工作人员突发急病,发现人立即求救“120”,在医生指导下采取急救措施或送往医院,并向单位领导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2.传染病疫情
(1)如发现传染病疫情,立即向本处室单位领导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立即上报市卫生监督所。
(2)在送往医院前,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病人进行隔离,禁止人员接触。
(3)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人员拨打“120”将传染病人送往市传染病院,并通知其家人。
(4)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病人工作的房间和接触过的物品进行消毒处理。
(5)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协助卫生部门对接触病人的人员进行隔离和医学观察。
(四)社会安全事件
1.盗窃案件
(1)遇到或发现有盗窃案件时,发现人要立即向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要立即派人封锁办公楼各个出口,并拨打“110”电话报警,同时组织人员马上赶赴现场抓捕犯罪嫌疑人。若犯罪嫌疑人逃跑,一时又追捕不上,要记清人数、衣着、相貌、身体特征和逃离方向。若犯罪嫌疑人驾车逃跑时应记下车牌号码。
(2)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人员保护好案发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触摸和移动任何东西,包括罪犯经过的通道,爬越的窗户、打开的箱柜、抽屉等留下的一切手痕、脚印等,待公安部门人员勘察现场或勘察完毕后,方可恢复原状。
(3)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记录好被盗物品的名称、价值等情况。
(4)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犯罪分子遗留下的各种物品、作案工具等妥善保存,交公安部门处理。
2.恐怖袭击事件
(1)如发生恐怖袭击事件或发现可疑爆炸物等危险物品时,发现人应立即报告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并拨打“110”电话报警。
(2)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保护现场,禁止任何人接触可疑物。
(3)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对附近区域人员进行疏散,设置临时警戒线,禁止人员入内。
(4)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附近区域全面搜索,消除隐患。
(5)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协助警方排除爆炸等危险隐患和调查。
(6)如危险已经发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好抢救和转移伤员,同时组织人员安全撤离,保护好现场。
3.群体性事件影响机关办公秩序事件
(1)有5人以上上访者来机关群访时,秘书处要向主要领导报告,并按照领导指示协调有关处室接待来访人员。
(2)经解释、劝阻无效,发生上访人员群体性冲击办公楼情况,负责接待来访人员立即向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报告,并组织人员阻止。
(3)在阻止无效的情况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向市政府请示并经同意后报警,由警方负责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