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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推进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

阳泉市政府 www.yq.gov.cn 2016-03-28 17:18

中  共阳泉市委

阳泉市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推进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

(阳发[2015]23号)

  为贯彻落实全省科技创新推进大会精神,着力解决我市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科技创新氛围不浓、科技投融资体系不健全,以及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尚未有效发挥和人才严重缺乏等突出问题,从而实现科技创新新突破,结合阳泉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省科技创新推进大会精神,以科技创新为突破,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为重点,把科技创新摆到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实现我市创新驱动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社会研发经费(R&D)占地区生产总值(GDP)比重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全社会研发要素活跃,创新能力提高。

  到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销售收入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销售收入比值达到10%、有效发明专利万人拥有量达到 1.5件、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0%。

  到2020年,科技成果转化率力争达到全省中上水平。

  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发展方式更加科学,科技与经济结合更加紧密,建成创新型城市。

  三、统筹推进全面创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统筹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等领域的体制机制创新,统筹推进科技创新和管理、品牌、组织和商业模式协同创新,统筹推进产学研合作技术创新。实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与开放创新的有机统一和协同发展,形成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新格局。

  (一)积极推进煤炭产业“六型”转变。一是大力推动煤炭深加工技术发展,提升煤炭产业附加值,提高我市煤炭产品的洗选配比例,提高煤炭质量,提高煤炭产业市场竞争力。二是全力推进煤电铝一体化创新发展。千方百计提高电力消纳能力。充分利用丰富的铝土矿资源,大力发展铝工业,积极推进煤电铝一体化发展。三是全力推动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大力推进“分质分级、能化结合、集成联产”的新型转化力度,加快我市煤化工产业发展,努力形成现代煤化工为主,传统煤化工为基础,煤基精细化工、化工新材料为特色的产业格局。四是大力推进煤层气抽采及综合利用技术发展。支持包括阳煤集团在内的煤炭企业开展煤层气先进勘探、煤层气抽采技术和安全集输技术研究,推动煤层气综合利用技术的发展,实现抽采全覆盖。五是大力发展煤机装备制造业。提高我市在煤矿综合机械化采掘全套设备、井下电器设备等方面的研发制造能力,重点支持自动化智能化采掘重型机械装备、安全监控信息化系统、现代煤化工装备的技术进步,提升我市煤机产业在全省的竞争力。六是提高煤炭工业废物综合利用水平。通过发展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和煤矸石、粉煤综合利用项目,提高煤矸石、粉煤灰等工业废物的综合利用水平。(责任单位:市煤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委、阳煤集团、省煤销阳泉分公司)

  (二)全力做好非煤产业创新发展。落实我市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做好非煤产业的战略布局。一是在装备制造业,开展煤机、煤电装备制造和泵、阀通用机械的研究示范,发展光电、环保等高端装备制造。二是在信息产业方面,开展云计算、物联网、“互联网+”、大数据及地理信息等相关软硬件产品及平台的应用示范,开展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关键技术开发和应用。三是在新能源领域,开展风电、光伏发电、生物发电的示范应用。四是大力发展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煤层气液化、煤层气提取纳米碳材料、半导体照明材料、铝镁合金材料、煤化工新材料、高端耐火材料、非金属材料、智能材料等。五是在节能环保领域,加大对城市矿产和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余热回收利用,低碳技术利用和粉煤灰、煤矸石、赤泥综合利用等技术的研究推广;六是在生物领域,开展生物复合肥、生物农药(兽药)、道地药材种植和深加工等技术研发。(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阳煤集团、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实施低碳创新发展工程。落实《阳泉市低碳创新行动计划》,实施重大低碳建设工程、产业减碳计划、企业低碳行动、低碳科技创新行动,要做好平定县省级低碳试点县建设工作。2015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较2010年累计下降17%,单位GDP能耗降低率达到16%。到202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比2005年降低45%,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责任单位:阳泉市低碳行动计划实施各成员单位、阳煤集团、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大力推动现代农业快速发展。一是加快传统农业转型升级步伐,走以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农机化为主导的发展之路。二是抓好与城镇化协调发展的生态休闲农业,推动降本增效提质的循环农业发展,促进以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的引进示范和推广为主导的现代农业发展。三是重点扶持小杂粮、中药材、核桃、蜂蜜、果蔬等优势特色产业的创新研究,延伸农产品产业链条,支持农产品加工产业做大做强,发挥举龙头、带基地、连农户的作用。四是建立激励机制,促进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农业服务技术水平。(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科技局)。

  (五)积极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一是大力发展成果评估、专利代办、技术交易、科技咨询等科技中介服务组织。二是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重点延伸我市文化旅游产业链条,打造精品文化、精品旅游,提高文化旅游产业竞争力。三是全力推进煤炭商业模式创新。积极建设集煤炭生产、运输、销售、库存、价格等综合信息于一体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打造晋东煤炭销售互联网体系,力争把阳泉打造成全国最具影响力的无烟煤交易市场和晋东地区最具权威的无烟煤煤信息港;以阳煤、煤销等煤炭集团为主体,组建晋东无烟煤销售物流股份公司,建立市场化运行的煤炭物流体系。四是城、矿区要结合区域特点,发展特色现代服务业,要充分利用创业创新人才聚焦的优势,培育创业小巨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局、市旅游局、阳煤集团、省煤销阳泉分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实施一批科技重大专项。围绕煤基产业及非煤产业开展技术攻关,在煤层气抽采和综合利用、煤机装备制造、利用煤矸石制备中低密度石油支撑剂、高端耐火材料等领域安排部署一批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科技项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煤管局、阳煤集团、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七)改革市级科技计划管理体制。一是建立市科技计划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组建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组织对全市科技战略进行布局和设计,对全市科技重大项目进行联审与评价。二是根据我市产业结构现状,形成与省五大科技计划相衔接的市级科技计划体系,进一步聚焦我市产业转型的重点、难点、薄弱点。三是建立依托专业机构管理科研项目的机制,政府部门不再直接管理具体项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八)完善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经费管理。根据国家、省关于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要求,制定完善我市科技专项资金(基金)管理使用办法,建立符合科研规律、适应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的科技经费管理新模式,创新支持方式,加强管理监督,提高使用效益。(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审计局)

  (九)深化市属科研机构改革。支持科研机构建设中试基地、研发平台以及应用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为一体的新型研发机构。对具有公益性服务职能的研究所,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五、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

  (十)推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主体。一是积极争取国家、省技术创新引导专项,鼓励企业通过产品和生产方式创新,实现模仿创新向自主创新跨越。二是引导企业开展方法创新,在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上下功夫,研究、实践创新方法与应用示范,实现创新方法的集成与叠加效益。三是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吸纳企业参与研究制定技术创新规划、政策和重大科技项目的决策,提升企业在科技事务上的话语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经信委、阳煤集团、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一)支持企业完善技术创新组织。一是围绕我市特色、优势领域,依托行业龙头企业,重点在工业固体弃物综合利用、铝矾土综合利用、新材料、装备制造、现代农业等行业支持自建与联合组建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力争到2020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占比超过15%。二是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创新型企业申报,引导企业在自主知识产权、研发投入、创新平台和团队建设等方面加大力度,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到2020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70家。三是鼓励民间资本投资科技型小微企业,鼓励科技人员领办或参与创办科技型小微企业,建立健全技术创新服务体系,为小微企业开展创新活动提供保障。(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政府办、市中小企业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二)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一是探索运用财政补助机制激励引导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有计划、持续性地增加研发投入。二是落实国有企业研发投入视同利润制度。全面落实普惠性财税优惠政策,加大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落实力度。三是加大企业研发投入在科技列项评审中的权重,倒逼、引导企业加大研发费用强度。四是鼓励采用首购、订购等非招标采购方式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企业创新产品的研发和规模化应用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经信委)

  (十三)加强协同创新。一是加大科技招商力度,加强与环渤海及京津冀地区科技交流与合作。二是建立厅市会商机制,在产业转型、创新体系建设等方面争取省厅更多支持。三是支持建立以产权为纽带的产学研合作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由龙头企业牵头、产学研协同的科技攻关机制,解决制约区域、行业发展的共性问题和难题。四是加强各类技术交流合作,引导企业走出去,引进来,开展多层次、高水平的科技合作。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省外设立研发机构或分支机构,吸引省内外企业或研发机构在我市建立研发机构或分支机构。五是推进军民融合创新,实现军工与地方优势互补。(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商务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四) 实施专利战略。制定基于我市产业结构、科技资源和人才现状实际的专利奖补政策,通过政策引导,增加专利申请量,稳定专利存量,增加专利授权量,提高发明专利比例,加速专利技术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注重人才引进培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十五)着力建设一支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出台阳泉市招才引智的政策措施,建设好开发区海外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实施高端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海外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新兴产业领军人才培育工程。利用3~5年的时间,引进和培养10~20个在我市国民经济重点领域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带动产业升级或实现成果转化的高层次创新创业科技人才和优秀创新团队。(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投资促进局、市财政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六)建立本地创新人才的培养和使用机制。一是建立阳泉籍在外创业人才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引老乡回故乡建家乡。二是落实好重奖科技功臣和科技企业家的制度,加强对优秀创新团队和青年人才的奖励,建立以能力和贡献为导向的评价和激励机制。三是本地高校和职业学校要针对本地产业现状和人才需求,优化学科和专业设置,培养本土技能型人才。持续开展职工岗位练兵比赛和“五小”职工创新竞赛活动,提高技能型人才的技术水平和企业职工的创新思维、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四是把企业和社会需求作为选才、引才、用才的主要依托,鼓励企业优先培养和使用本土创新人才,各类企业在享受政府人才政策上一视同仁,加快集聚和储备一批能承接本地产业,具有较强转化、吸收、再创新、再提升能力的本土创新人才。五是整合资源,建立全市统一的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充分利用全省大型科研仪器、数据、文献,为我市研发活动提供便利。(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七)建立健全科技人才及团队双向流动机制。一是打破身份限制,改进科研人员薪酬和岗位管理制度,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到企业兼职,兼职经历纳入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内容。二是符合条件的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或创办企业,三年保留原有身份和职称,三年后可以自主选择去留。允许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设立流动岗位,支持企业技术人员承担科研教学任务。三是完善科研人员在企业与事业单位之间流动时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

  (十八)完善科技成果流通渠道,本地成果优先在本地转化。一是鼓励我市的科技成果和专利首先在市内转化,本地科技成果转化成产品的,本地政府要优先采购使用。对本地科技成果在产业化后优先使用本地产品并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以一事一议方式给予奖励。二是支持本地企业联合科研院校组织技术研发,提升我市科技成果水平,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源头的价值。三是改革科技成果评价和奖励办法,提高奖励额度,鼓励企业积极申报省级科技成果,实行科技成果后补助政策。四是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打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形成互联、互动、互补、互通的技术市场体系。五是落实国家重大装备的“首台套”保险政策,建立政府购买“首台套”重大新产品制度。(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九)落实成果转化激励政策。一是鼓励企业实施科研人员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政策。国有企事业单位对职务发明完成人、科技成果转化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奖励,计入当年单位工资总额,不作为工资总额基数。二是加大科研人员股权激励力度。在利用财政资金设立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中,将职务发明成果转让收益在重要贡献人员、所属单位之间合理分配,对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和团队的收益比例提高到50%以上。专利技术或科技成果作价出资最高可占注册资本的70%。三是将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下放到单位。财政支持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知识产权授权后二年内未实施转化的,须公开挂牌交易。(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市工商局)

  七、整合科技资源打造创新平台

  (二十)实施园区提质升级创新工程。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要打造成省级、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开发区东区与东城科技创新园整合为东区工业园区,加快新兴产业园建设,在各县区工业园区中建设高新产业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十一)打造区域科技孵化平台。一是市、县(区)根据自身发展实际需求,可优先安排一定比例的计划用地作为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用地。二是实施我市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提质扩容工程,开工建设二期工程。三是建设高标准云谷产业孵化器,带动信息产业大数据的计算积聚,成为建设智慧阳泉的重要平台。四是加快县(区)综合性科技孵化器的建设,鼓励各类型企业根据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大力发展各类型科技孵化器,形成吸引人才、创新创业、培育非煤产业的良性循环发展体系。(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十二)大力推进众创空间建设。制定我市《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办法》,实施众创空间示范工程,经认定后的众创空间给予一次性奖励,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权益补偿、创业投资引导、奖励补助、创业投资基金参股等多种措施,鼓励引导众创空间建设,推进“双创”工作。到2017年,建成省级众创空间5家,市级众创空间10家,山西工程技术学院要建1个大学生创业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针对众创空间内设立企业的,可凭孵化机构出具的证明,申请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允许“一址多照”,按工位注册企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山西工程技术学院、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八、建立多元化科技投融资体系

  (二十三)切实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创新财政资金运行方式。一是建立市、县(区)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财政科技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二是加快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基金资本金募集和运行步伐,大力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兼顾政府导向和市场化规则,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主导的投资基金使用效率。三是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支持实施重大科技专项、行业共性技术研究、知识产权和成果转化以及科技小巨人成长。四是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实施众创空间示范工程,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活全社会的创新潜力和创新存量。五是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综合运用稳定性支持、引导性支持、奖励和后补助、贷款贴息、购买服务、阶段参股、风险补偿等方式。充分发挥财政投入的引导带动作用,吸引国内外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份投资基金、天使投资等在我市开展创投业务。(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十四)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一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动阳泉金融振兴的实施意见》,各县区政府建立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经济杠杆,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信贷支持。二是开展科技融资租赁业务,面向科技型企业设计相关的产品和服务。市商业银行科技支行要加快培育特色科技信贷品种,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动产质押和订单贷款等服务,2015年要利用现有资源建立股权众筹、P2P线上融资平台,为中小微科技企业提供新型融资服务。打造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推动金融机构增加对科技企业的授信规模。三是落实《阳泉市加快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实施细则》,鼓励我市有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对在上交所、深交所和“新三板”上市的企业,由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四是充分发挥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阳泉挂牌孵化基地等场外股权交易市场的作用,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场外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发行私募债券等。尽快帮助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完成Q板挂牌与交易,对实现挂牌的企业每家奖励5万元,对股权交易成功完成融资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奖励经费从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中支出。五是积极引进天使投资基金,探索股权众筹、网络借贷等互联网融资新模式,支持创新创意企业开展非标融资。(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科技局、阳泉银监分局、人行阳泉总支、市商业银行、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十五)全面落实鼓励科技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本着便利、快捷、从优的原则,全面落实对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符合条件的设备和软件等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技术转让所得税减免、科技型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允许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实行税收抵扣以及种子期、初创期创新活动投资的税收优惠等鼓励科技创新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做到应减则减、应免尽免。(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科技局)

  九、创优科技创新环境

  (二十六)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加大对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扶持力度。依托“市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平台”,为托管企业提供相关行业的知识产权预警,逐步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和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托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加强跨部门跨地区执法的沟通协作,增强区域执法力量。(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质监局)

  (二十七)强化科研诚信建设。建立科技人员和项目评审专家诚信档案。加强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的科研活动信息公开,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惩罚力度。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企业要切实履行科研诚信建设的主体责任,维护科研诚信、弘扬科学道德。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和信用管理。(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二十八)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环境。加大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力度,保障科普经费,举办科普展览、科技报告会,建设科普画廊、科普基地。开展“科普惠农、科普益民、科普强企、科普助教”四大科普计划,组织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职工技术比武、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等活动。充分运用各类媒体,拓宽传播渠道,宣传重大科技成果、典型创新人物和企业。在劳动竞赛和“五一”立功表彰活动中要积极发现和表彰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培育良好的创新文化。树立宽容失败就是鼓励创新的观念,对于探索性强、风险性高的科研项目,原始记录能够证明其科研人员已经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仍不能完成的,不影响该项目结题,不影响继续申请科研项目。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科技局、市科协、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九)强化各级领导的科技创新意识。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要树立强烈的科技创新意识,想创新、学创新、敢创新、会创新,主动支持、引导、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每年召开全市科技创新奖励大会,对创新企业和人才进行表彰。(责任单位:各县区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三十)加强科技管理部门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职能,加强科技管理部门队伍建设。各级组织部门要对优秀科技管理人员加强培养和使用。(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十一)严格创新绩效考核。把创新驱动发展成效纳入对领导干部的考核范围,加强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大科技考核指标权重。(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三十二)落实各级职责任务。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全局的高度,建立完善“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的工作机制,围绕本《意见》,制定工作方案,出台具体办法措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有效落实。(责任单位:各县区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