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工作安排部署会。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永忠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对市委批准同意2018年新增的《阳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工作进度进行具体安排,市环保局、发改委、经信委等部门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加快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地方立法工作作表态发言。
张永忠强调,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条例制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要加强领导、通力协作、紧密配合,不折不扣完成条例的制定任务。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突出阳泉特色,使本《条例》成为一部服务大局、保障民生、促进经济的环保方面的地方法规,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