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通知公告公示

关于国道207线五渡大桥危桥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阳泉市政府 www.yq.gov.cn 2018-06-12 00:00

山西省公路局阳泉分局:

  你单位报送的《国道207线五渡大桥危桥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报批申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五渡大桥位于国道207线k943+003处,建成于1980年,经多年运行,已成危桥。改造工程将现有旧桥拆除,在原址新建4×25米预制小箱梁+(1×15+2×18+1×15)米现浇箱梁,桥梁全长172m,其中主桥采用整体式,桥宽18米;引桥采用分离式,单幅桥宽12米,项目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桥梁施工完成后,南北两侧新建共238m 浆砌片石挡墙与原有桃河大坝顺接。工程总投资215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9万元。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二、你单位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必须对照《报告表》逐一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做好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施工工地周围按照规范设置封闭围挡;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车斗或用苫布遮盖严实,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施工工地出入口设置洗车平台和清洗设备,并设置沉淀池,对出入车辆带泥轮胎进行冲洗;施工现场各种材料、散体物料、裸露土方用密目网苫盖;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并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四级(含四级)以上大风、扬沙天气或空气质量预警时,停止施工作业;做好施工期沥青烟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得在现场进行沥青的加热和搅拌;施工驻地禁止使用任何燃煤设施,避免燃煤烟气污染。

  2、认真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严禁直接排入桃河;加强对施工废水的管理,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工地洒水抑尘;施工过程中尽量采用固体吸油材料将废油收集固化,避免产生过多的含油污水;施工期对路基及时压实,避免冲蚀;加强施工中物料管理,防止堆土、施工物料、固废等进入桃河水体,对地表水体造成污染。

  3、认真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将固定施工机械布置在远离居民集中的地区,临敏感点一侧设置围挡;施工期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避免夜间施工扰民;控制车辆噪声源强,选用低噪声作业机械,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使筑路机械维持较低噪声级水平,减轻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4、认真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及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建筑垃圾及时送往经批准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严禁随意堆放;严格管理施工中产生的弃渣,禁止沿河弃倒渣土和建筑垃圾;在固废临时堆场沿河一侧设置围挡,避免固体废物污染桃河水体。

  5、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划定施工区,严禁随意扩大施工活动范围,减少对河道的占用和破坏、减少对道路沿线植被的扰动面积。在雨期,应重点防范水土流失,做好防冲刷和塌崩工作;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场地平整;尽量缩短开挖土方的暴露和停滞时间,做好排水措施,防止边坡冲刷。

  三、你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必须确保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项目竣工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四、委托阳泉市环境监察支队、城区环境保护局、开发区环境保护分局对本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日常环保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