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残联等部门预算管理有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的资金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会同有关方面拟定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障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参与编制市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管理分管部门和单位的离退休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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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0065X/2017-0008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财政局
成文日期:
- 标题:社会保障科
文号:
发文时间:2012年0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