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财政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主动公开了各项财政信息,现将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重点领域——预算信息公开情况
(一)推进预算信息公开的做法
1、树立公共财政理念,以“公开”促规范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管理制度,是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预算公开工作,把推进预算公开做为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市财政局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中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学习国务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省关于预算公开的一系列政策,着眼于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稳步、扎实地推进此项工作。
2013年、2014年预算编审时预算公开为重点安排的内容,2015年部署预算编审时根据新修订的《预算法》对预算公开提出了新的要求。
同时,通过《阳泉日报》、财政信息等方式积极宣传预算信息公开的政策规定和工作进展,推动此项工作逐步深入。
2、建立预算公开制度
落实中央、省要求,2013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的通知》,对市县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作出了明确的规定。2014年市财政局进一步下发了《关于推进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通知》,对督促落实部门预算公开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2015年建立了市级预算公开专项统计和督查制度。
3、明确预算公开的责任和具体规程
明确了财政部门和各预算部门关于预算公开的主体责任。要求财政部门负责政府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汇总预决算信息公开,各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决算信息公开,并规定一般采用互相网方式公开预决算信息。
4、建立预算公开督促检查工作机制
(1)建立预算信息公开统计督查工作机制。市财政局预算科专人负责逐月统计市直部门和各县区预算信息公开进展,按部门名录统计公开情况,统计时要具体确认网站链接。对未公开的部门、县区加强督促。
(2)建立“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定期报表制度。要求各部门每月定期汇总所属单位“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情况,并与上年同期与当年预算数进行分析比较,经单位和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部门预算管理科室审核汇总后提交预算科汇总,作为“三公”信息数据对外发布的依据。
(二)预算公开成效
2014年市本级财政汇总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已公开。市本级67个一级预算部门中有58个部门已公开了至“项”级功能科目的2014年部门预决算信息,以及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信息,53个部门公开了2013年“三公”经费决算信息。6个县区中,有5个已公开了政府预决算信息,1个县区公开了部门预算信息,4个县区公开了“三公”经费汇总预算信息。
2015年,除人防办1个涉密部门外,市本级69个一级预算部门已全部公开了至“项”级功能科目的2015年部门预算信息和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应当公开部门决算的68个部门(另外两个部门人防办涉密、气象局为省级单位在省级网站公开),已全部公开了2014年部门决算及部门“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全市6个县区已全部公开了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根据新修订《预算法》规定,所有财政拨款安排预算的部门要全部实现预算公开,并细化公开内容。为此,要推进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细化编审,规范和细化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节约行政成本,为落实预算公开奠定基础。
2、推进预算管理制度、规范性文件及业务程序等公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涉密的管理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全部予以公开。
3、推进专项资金预算信息公开。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实现财政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公开,推进专项资金预决算公开。
二、市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市财政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财政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
(一)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做法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主要有:一是通过向省财政厅和市政府上报相关政府信息并由其公开;二是通过阳泉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专栏公布形式公开;三是在我局一楼大厅设置了电子屏幕,公开我局的工作动态、政务值班、财政工作等内容;四是将财政机构职能、办事流程在办公楼道、各科室墙上公布。其中,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以通过阳泉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专栏公布形式为主。
(二)本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市财政外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5条,内网公开信息710条,全文电子化均达100%。
在我局外网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63条,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类信息79条,工作动态类信息352条,预决算信息公开78条,其他类信息113条。
(三)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5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由对接科室、专人负责,并将此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向市委信息科、市政府信息科、市综改办及时报送,在市政府的“政务公开”栏目全部予以公开。
此外,按照上级要求,我局将医疗、社保等涉及民生领域的重点工作内容在市财政局官网上予以公开,积极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以期推动财政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四)本部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财政信息政策、财政业务工作,我局所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门户网站上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布,并提供了搜索查询功能。2015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的信息。
下一步,阳泉市财政局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财政各项工作,努力推进预算信息公开,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保障。
阳泉市财政局
2016年1月25日